这里有个问题,买回迁楼的要交2830的燃气接口费和200元的有限电视费,买商品楼的这些费用不交。请问金台园小区开发商,物业,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出现?既然你收了和回迁户一样的费用,那么是不是要和回迁户享受同样的待遇呢?人所共知,现在金台园小区的回迁户五年不交物业费,请问买回迁楼的业主买的房子是属于商品楼还是如同回迁户的楼呢?属于商品房为什么要收那些商品楼并没有收的费用,属于回迁楼,那么为什么要收这些业主的物业费呢?请问开发商,物业你们不觉得矛盾吗?还是在愚弄这些业主呢?而且物业告知这些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不卖给电费,请问物业谁给你不让业主使用电力的权力?同时也@住建局,金台园小区如此之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有同样遭遇的金台园业主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