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看好了一套二手房,这房子从交房到现在有四年了,至今未住,未装,未办房产证,原房主是交首付并十年期还款,他说我要买的话,直接到开发商更名就行无须过户,然后我再办房产证!(原房主买是2500每平方,共107平方,首付8万,银行贷款分期已有四年,)
问题1..这种情况开发商和房产局允许更名吗?
2..更名后我想一次付清该怎么办呢?给原房主多少钱呢?还是给开发商多少钱呢?还是必须继续还贷呢?
我想提前搞懂!明天他就问我要不要了,我该怎么办,我越想越乱,我怕受骗!求帮助!谢谢大家了!
问题1..这种情况开发商和房产局允许更名吗?
2..更名后我想一次付清该怎么办呢?给原房主多少钱呢?还是给开发商多少钱呢?还是必须继续还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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