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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赏罚公正
赏罚公正一直是基本原则。《吕氏春秋。当赏篇》:“凡赏非以爱也,罚非以以恶也,用观归也。所归善,虽恶之赏,所归不善,然爱之罚。”一是提出赏罚公正不殉私情,不以好恶来论赏罚;二是赏罚标准应该归善,即用行为好坏裁定,行为导致结果好,尽管感情上憎恶也要奖赏,行为导致结婚坏,即使喜欢他也要处罚。
《韩非。主道篇》:“是故诚有功,则虽疏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疏贱必赏,近爱者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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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上究,赏下流。
处罚时重点追究职位高,而行赏时注重低层人。
《尉缭子。武议篇》:“杀人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困者,是赏下流也”
《六韬。将威篇》:“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其当路贵重之臣,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马洗既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所行也。”心理学这做法,是通过提高赏罚的影响力从而扩大赏罚的效果。
三、赏誉同轨
赏这里指物质,誉指提高名声来产生精神上的鼓励。
《韩非。八经篇》:“赏誉同轨,非诛俱行”意思是奖赏和赞扬结合,贬斥和处罚并行。
《韩非。五置篇》:“故主施赏无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也就说,给予奖赏同时给予荣誉,实施刑罚同时加之恶名。鼓励好人而震慑坏人因为韩非“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
心理学就是:人不仅追求物质的满足,也有获得好名声的需要,或者有物质精神需要。
四、先亲附后处罚
赏罚执行者和接受者之间人际关系对赏罚效果影响。没有信任和亲敬下,处罚效果要受到影响。
《孙子兵法。行军篇》:“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两种失误,一是下属没亲附下,处罚会减弱处罚效果,二是已经取得下属爱戴和拥护却不严格要求就不能使用他们。
心理上看双方信任感会加强赏罚效果,,因此,实施赏罚时,一方面要用体贴和爱护是其心悦诚服,另一方面要用严格的纪律是其行动整齐。
五、赏如山,罚如水
赏罚能否起到运用,关键看是否能推行下去,这要决定于许多因素。
《尉缭子。兵教篇》:“赏如山,罚如溪。太上无过,其次补过,使人无得私语。诸罚而请不罚者死,诸赏而不赏者死。”三方面意义,一是奖励好人好事,要像高山坚定不移,惩罚坏人坏事要像溪水那样畅通无阻;二是执行赏罚最主要的是不发生失误,发生了及时纠正;三是对阻挠赏罚公正进行的要处罚。这三点再加上注重执行者的意志品质与能力,强调要表现赏罚的严肃性,使赏罚真正落实。
七、赏罚适度
赏罚在什么程度适宜,古代思想家长期讨论的问题。有的主张重刑少赏,以商鞅法家为代表。
如韩非《饬令篇》:“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也就说,刑罚重,赏赐少,这是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死立功求赏;反之,赏赐多,民众反而不会拼死立功求赏。这种观点在实施过程中演化为严律酷刑,造成人怨声载道,并不为人所接受。
《管子。牧民篇》则持相反观点:“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戳不足以服其心”也就是说,依靠刑罚是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怕的,靠杀戳是不足以使人心悦诚服的。基于这一原因,提出赏罚适度观点。
《管子。君臣篇》:“是故将与之惠,厚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严,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声实有闲也。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赏罚之制,无逾于民,则人归亲于上矣。”有此可看出,一是从赏过厚,而物质有限方面论证赏要适度,事实上用有限的物质去供应可能无限的赏赐是不可能办到的;二是严是为了树立威信,但严过了也不能树立威信,因为威信的树立要靠信任亲敬等因素,过严造成不信任,令人敬而远之就不行了;三是该奖就奖,该罚就罚,不打折扣,不拖延迟;四是制定赏罚的标准,不应超过人们,要合情合理。
这些做到,下属不公平感才会消失,从而提高赏罚效果。
八、赏不逾日,罚不迁例
赏罚在时间上的效应。主张完成任务就给予奖赏。
《孙膑兵法》:“赏不逾日”行赏不拖延,要及时进行。
刘基《百战奇略。罚战》:“罚不迁例”要求违反军纪,必须当场处罚,坚决执行。
从心理学角度,赏罚及时,可以使被管理者及时得到反馈信息,好的行为及时得到强化,提高赏罚效果。
九、赏罚专独
古代权威观看,主张权力“专独”占有多数,而体现权威最重要一环就是赏罚大权。《吕氏春秋。义赏篇》:“赏罚之柄,此上所使用也”就认为赏罚大权应该由上面掌握,以体现其权威。
诸葛亮《假权》一文说:“若赏移在权臣,罚不由主将,人苟自利,淮怀斗心”一个主将没有了赏罚权也就失去了指挥权。
十、赏罚顺人心
赏罚要取得彻底效果,还要看实施内容和结果是否顺人心。
《管子。禁蔑篇》:“故必诛而不赦,必赏而不迁者,非喜予而乐其杀也,所以为人致利除害也”把赏罚看作是为人们谋利除害手段,所以“赏之于其所善,罚之于其所恶”也就说,奖赏的要是人们赞扬的事情,惩罚的要是人们反对的行为。
十一、赏罚的有限性
作为管理手段的赏罚也不是万能,只有一定限度内发生作用。
荀子《议兵篇》:“凡人之动也,为庆赏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势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也就是,一切人的行动,都是为了赏赐和表彰,看见对自己不利就不干了。所以奖赏刑罚,欺诈不能令人使尽他的力量,以致于牺牲生命。在此承认人的行为是为了一定的满足,还是有道理的,随着又提出,由此产生的行为止于不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也就由赏罚所引起的行动要受到一定基本利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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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赏罚公正
赏罚公正一直是基本原则。《吕氏春秋。当赏篇》:“凡赏非以爱也,罚非以以恶也,用观归也。所归善,虽恶之赏,所归不善,然爱之罚。”一是提出赏罚公正不殉私情,不以好恶来论赏罚;二是赏罚标准应该归善,即用行为好坏裁定,行为导致结果好,尽管感情上憎恶也要奖赏,行为导致结婚坏,即使喜欢他也要处罚。
《韩非。主道篇》:“是故诚有功,则虽疏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疏贱必赏,近爱者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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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上究,赏下流。
处罚时重点追究职位高,而行赏时注重低层人。
《尉缭子。武议篇》:“杀人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困者,是赏下流也”
《六韬。将威篇》:“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其当路贵重之臣,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马洗既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所行也。”心理学这做法,是通过提高赏罚的影响力从而扩大赏罚的效果。
三、赏誉同轨
赏这里指物质,誉指提高名声来产生精神上的鼓励。
《韩非。八经篇》:“赏誉同轨,非诛俱行”意思是奖赏和赞扬结合,贬斥和处罚并行。
《韩非。五置篇》:“故主施赏无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也就说,给予奖赏同时给予荣誉,实施刑罚同时加之恶名。鼓励好人而震慑坏人因为韩非“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
心理学就是:人不仅追求物质的满足,也有获得好名声的需要,或者有物质精神需要。
四、先亲附后处罚
赏罚执行者和接受者之间人际关系对赏罚效果影响。没有信任和亲敬下,处罚效果要受到影响。
《孙子兵法。行军篇》:“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两种失误,一是下属没亲附下,处罚会减弱处罚效果,二是已经取得下属爱戴和拥护却不严格要求就不能使用他们。
心理上看双方信任感会加强赏罚效果,,因此,实施赏罚时,一方面要用体贴和爱护是其心悦诚服,另一方面要用严格的纪律是其行动整齐。
五、赏如山,罚如水
赏罚能否起到运用,关键看是否能推行下去,这要决定于许多因素。
《尉缭子。兵教篇》:“赏如山,罚如溪。太上无过,其次补过,使人无得私语。诸罚而请不罚者死,诸赏而不赏者死。”三方面意义,一是奖励好人好事,要像高山坚定不移,惩罚坏人坏事要像溪水那样畅通无阻;二是执行赏罚最主要的是不发生失误,发生了及时纠正;三是对阻挠赏罚公正进行的要处罚。这三点再加上注重执行者的意志品质与能力,强调要表现赏罚的严肃性,使赏罚真正落实。
七、赏罚适度
赏罚在什么程度适宜,古代思想家长期讨论的问题。有的主张重刑少赏,以商鞅法家为代表。
如韩非《饬令篇》:“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也就说,刑罚重,赏赐少,这是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死立功求赏;反之,赏赐多,民众反而不会拼死立功求赏。这种观点在实施过程中演化为严律酷刑,造成人怨声载道,并不为人所接受。
《管子。牧民篇》则持相反观点:“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戳不足以服其心”也就是说,依靠刑罚是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怕的,靠杀戳是不足以使人心悦诚服的。基于这一原因,提出赏罚适度观点。
《管子。君臣篇》:“是故将与之惠,厚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严,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声实有闲也。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赏罚之制,无逾于民,则人归亲于上矣。”有此可看出,一是从赏过厚,而物质有限方面论证赏要适度,事实上用有限的物质去供应可能无限的赏赐是不可能办到的;二是严是为了树立威信,但严过了也不能树立威信,因为威信的树立要靠信任亲敬等因素,过严造成不信任,令人敬而远之就不行了;三是该奖就奖,该罚就罚,不打折扣,不拖延迟;四是制定赏罚的标准,不应超过人们,要合情合理。
这些做到,下属不公平感才会消失,从而提高赏罚效果。
八、赏不逾日,罚不迁例
赏罚在时间上的效应。主张完成任务就给予奖赏。
《孙膑兵法》:“赏不逾日”行赏不拖延,要及时进行。
刘基《百战奇略。罚战》:“罚不迁例”要求违反军纪,必须当场处罚,坚决执行。
从心理学角度,赏罚及时,可以使被管理者及时得到反馈信息,好的行为及时得到强化,提高赏罚效果。
九、赏罚专独
古代权威观看,主张权力“专独”占有多数,而体现权威最重要一环就是赏罚大权。《吕氏春秋。义赏篇》:“赏罚之柄,此上所使用也”就认为赏罚大权应该由上面掌握,以体现其权威。
诸葛亮《假权》一文说:“若赏移在权臣,罚不由主将,人苟自利,淮怀斗心”一个主将没有了赏罚权也就失去了指挥权。
十、赏罚顺人心
赏罚要取得彻底效果,还要看实施内容和结果是否顺人心。
《管子。禁蔑篇》:“故必诛而不赦,必赏而不迁者,非喜予而乐其杀也,所以为人致利除害也”把赏罚看作是为人们谋利除害手段,所以“赏之于其所善,罚之于其所恶”也就说,奖赏的要是人们赞扬的事情,惩罚的要是人们反对的行为。
十一、赏罚的有限性
作为管理手段的赏罚也不是万能,只有一定限度内发生作用。
荀子《议兵篇》:“凡人之动也,为庆赏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势诈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也就是,一切人的行动,都是为了赏赐和表彰,看见对自己不利就不干了。所以奖赏刑罚,欺诈不能令人使尽他的力量,以致于牺牲生命。在此承认人的行为是为了一定的满足,还是有道理的,随着又提出,由此产生的行为止于不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也就由赏罚所引起的行动要受到一定基本利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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