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界最初给公共历史确定的概念是,“一个帮助人们书写、创造、理解他们自己历史的行业”;“以公众为对象,为公众需求服务,由公众自己创造的历史研究实践”。这一概念有两层含义,前者强调的是历史应用范围的草根特性、个人特征,正如国内有些学者提出的“小历史”的概念,公共历史学者帮助人们书写他们自己的历史;后者注重的是历史为公众服务的功用,将历史元素(知识和方法)作为原料,生产为公众所需的文化产品。2007年,美国公共历史学会又提出新的概念:“公共历史是一场运动,一种方法论,一种途径,它可以促进历史领域的合作和实践;从事公共历史的研究者承担着一种使命,即使他们的专业见解有益于公众。”这一概念并没有就学科本身给出严密的定义,而是凸显其最重要的学科特点:历史为公众和社会所用。通过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公共历史所具备的三个特征:一是对历史研究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即专业性);二是历史知识运用的领域是在纯粹的学术和考古目的之外(即实用性);三是重视研究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专业实践饵口探索性)。也许以后对公共历史的概念还会做一些修正,但这些主要特征不会有大的改变。
尽管公共历史是一门介绍到中国还不久的新学科,但其将历史资源为社会服务的观念在中国早已有之,我们常说的“古为今用”就蕴含着此意。历史学是古老的学科,属于狭义的非物质文明的核心内容。在中国,史学和经学构成了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内核。古代文人读书常是经史互读,“刚日读史,柔日读经”,经和史成为他们汲取知识养料的主要来源,比如曾国藩在日记中记述他平时读的书就多是《史记》、《汉书》、《孟子》一类,基本不离经史典籍。而按照清代学者章学诚“六经皆史”的说法,“经”也属于广义的史的范畴。如此一来史学就在启沃心灵和智慧的知识宝库中占了主体的地位。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有类似说法:“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1]在知识构建中历史有着如此重要的地位,而它的功用被清代学者万斯同概括为两个方面:成“名山业”;为“帝王师”。前者指的是史学著述,写出能传之后世的历史著作,有助于文化积累。而后者指的是以史学知识辅佐统治者,为治理国家服务。这体现的是历史的垂训功能,在深层次指导人的行为和活动。我们现在常说的人文和社会学科所承担的智库功能就蕴含着这层意思。晚清学者王闽运曾在湖南开办私学,培育弟子。他将自己教学的内容分为三类:“帖括之学”(应付科举考试的学问)、“诗文之学”、“帝王之学”。教学目的逐级提高,从最低层的应试直至最高层的治世。在他最高的所谓“帝王学”一层,教授的大多是历史上有关兴亡得失的经验和教训。史学除了在高层次用于垂训咨询外,还有具体的实际运用。前面提到的史家章学诚就以平生所学编撰地方志,并总结出一套理论和方法,被后人称为“方志之祖”、“方志之圣”。所以说,公共历史在中国从概念来说是新的,而就其方式而言是早已有之,只是未发展到今天社会所需要的产业化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