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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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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井陉县教育局获悉,全县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正式出台。根据规定,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继续严格执行 “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对口入学,招收由县教育局划定的片内小学(包括其教学点)的毕业生,并通过全国学籍管理平台直接导入各初中学校招生名单;初中择校生(不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家庭居住地划片初中就读的学生)将另行登记在册,中考时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按规定对口直升项目初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本学区内的学校随班就读,也可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县职工子弟学校招收户籍在微水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且家庭住址(以已入住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在城区、父母在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子女,报名时需持户口本、房产证(已入住房产且房产在主城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北方学校招收微水村、五里铺村适龄儿童;西山北路学校招收罗庄村适龄儿童,冶河以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也可自愿到校入学。以上3所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3日。在不超出省、市规定的最大班容量限额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以上3所学校可招收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空余学位情况及招录办法,由学校于7月5日在校门口予以公告。其它小学按照原定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办法,在7月5日前完成招生。
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就读小学的,需提供“四证”:户口证明、住房证明(指已入住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也可)、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于7月6日至7日到相关学校报名(限报一所学校),招录名单于7月9日上午在校门口公示。未招录学生,由教育局调剂安排。
跨县域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户口随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于6月20日至27日到县教育局报名审定,由县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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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6-06-19 08: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