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喜歡音樂,花點小錢去買沒有很過分吧。也許有很多人覺得音樂沒啥實質意義,不值得花錢,但做音樂要投入的精神、時間、金錢成本都非常高(就算你不在乎他們累不累,就算完全忽略掉創作的價值,制作一首歌也要不低金錢成本的!沒人願意付錢買音樂音樂人活不過來的),現在盈利啥的主要靠實体專輯,而實專很大一部分消費群体是追星的粉絲(往往不全是因為音樂的質量而買的,我是指可能音樂還是很棒的,但如果他不是自己喜歡的偶像出的,可能就只會數專不會買實專了),難聽說句在這種情況下其實音樂人是被粉絲們(跟他們自己的副業)養着的,換句話說其實不花錢聽音樂的人聽的音樂,也是被追星那群人(跟他們的偶像的副業)養着的。當做音樂人不再是靠音樂養活自己,那還算是音樂人嗎?這種狀態其實很詭異,他們做出來的東西明明是很有價值的,他們明明不用淪落成這樣的!但音樂在我們這就是不能賣錢。你說音樂像養隻寵物一樣好養活也就算了,偏偏它還這麽貴!又這麽費精力。其實攤下來1張專輯20塊也不多不是嗎?真的能理解不明白為甚麼聽個音樂還要花錢的人的心態,畢竟版權這種東西在大眾眼中真的很不實在,但希望愛着他們的你可以稍微試着理解一下,這種也許跟你無關,但對你愛的人(或者你愛的音樂)很重要的東西,為你享用的一件商品(真的很不想用這個詞來形容音樂…)付款,其實也沒有那麽接受的。
如果不想買,那就不要就好了,我自然是不希望別人聽盜版的,但我也不會覺得你這樣是犯法啊甚麼的(雖然其實是的,但畢竟沒人會捉你去坐牢啊罰款啥的,而且聽盜版的人動機也沒那麼壞,只是不理解而已),我覺得就像同學間拿了塊橡皮之類的小事,但這橡皮天天白拿也不好啊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