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晚。我父亲骑车上夜班,途中被一卡车撞伤,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父亲住院养伤,当时做的检查,医生说是软骨损伤,并无大碍。交警建议私下和解,我母亲觉得无大碍,那就私了了,对方车主赔了五千,剩下的医药费,误工费由保险公司出。然而签了和解后,我父亲身体还是疼痛,一做检查肋骨裂了两根。由于对方车主只购买了强险,保险公司规定是医药费最高赔付一万。我父亲现在已经花了八千,那剩下的医药费谁来出,对方车主还是保险公司。(附对方车主单身,没什么财产)如果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么?可以让保险公司支付多出一万的费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