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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文┆各朝代不同身份人自称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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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摘录自度娘词条,掺杂各方正史野史记载,杂乱勿喷,考据党多多指点。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6-22 23:34回复
    【汉】
    皇帝:
    自称“朕”用于 [ 大朝会/诏书/史书 ]
    “予”用于 [ 诏书 ]
    “我”、“吾”用于 [ 日常 ]
    他称“陛下”,亲近可称“君上”
    皇后:
    自称“朕”用于 [ 懿旨 ]
    “孤”/“吾”用于 [ 日常对下 ]
    “我”用于 [ 日常对上 ]
    他称“皇后”或“皇后殿下”,君王称“皇后”或“梓童”不直呼其名
    太后/太皇太后
    自称“老身”或“孤”
    他称“太后”或“太皇太后”
    帝后称“母亲”或“皇祖母”,亲近可唤“娘”、“大母”(祖母)
    拓展:“大父”即祖父,“外大父”为外祖父
    妃嫔
    自称位分,下对上称姓氏/封号+位分 [ 对下 ]
    “婢子”或“贱妾”/“妾” [ 对上 ] 称“臣妾”(×)
    太子/诸侯王/诸侯王太子
    自称“孤”,诸侯王可称“寡人”
    他称太子“殿下”,诸侯王称“大王”(大音通代)
    太子也可称“本宫”
    公主/翁主
    自称“吾”或“予”
    自称封号 [ 对君王 ]
    他称“封号+公主/翁主”,王女可称“任”(爵位待考)
    拓展:汉制,皇女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
    公羊传载:天子嫁女於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
    百官表“列侯所食曰“国”,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帝姊妹曰“长公主”,诸王女曰“翁主”。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6-22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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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
      皇帝:
      自称“朕”用于 [ 大朝会/诏书/史书 ]
      “予”用于 [ 诏书 ]
      “我”、“吾”用于 [ 日常 ]
      他称“陛下”,亲近可称“君上”
      皇后:
      自称“朕”用于 [ 懿旨 ]
      “孤”/“吾”用于 [ 日常对下 ]
      “我”用于 [ 日常对上 ]
      他称“皇后”或“皇后殿下”,君王称“皇后”或“梓童”不直呼其名
      太后/太皇太后
      自称“老身”或“孤”
      他称“太后”或“太皇太后”
      帝后称“母亲”或“皇祖母”,亲近可唤“娘”、“大母”(祖母)
      拓展:“大父”即祖父,“外大父”为外祖父
      妃嫔
      自称位分,下对上称姓氏/封号+位分 [ 对下 ]
      “婢子”或“贱妾”/“妾” [ 对上 ] 称“臣妾”(×)
      太子/诸侯王/诸侯王太子
      自称“孤”,诸侯王可称“寡人”
      他称太子“殿下”,诸侯王称“大王”(大音通代)
      太子也可称“本宫”
      公主/翁主
      自称“吾”或“予”
      自称封号 [ 对君王 ]
      他称“封号+公主/翁主”,王女可称“任”(爵位待考)
      拓展:汉制,皇女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
      公羊传载:天子嫁女於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
      百官表“列侯所食曰“国”,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帝姊妹曰“长公主”,诸王女曰“翁主”。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6-22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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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取以上两楼经验教训,感觉我要改个格式。神烦没有段落区分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6-06-2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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