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政务公开、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了解政府、树立为民理念、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促进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此次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见习名额共40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8日报名遴选,见习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8月19日,见习期间为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
报名参加暑假见习的大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主要对象为大荔籍在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学生。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报名办法采取高校推荐和网上及微博、微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校推荐的大学生。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大学生2016年暑假见习工作推荐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高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团县委。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团县委微博、微信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推荐表送至团县委,逾期不再受理。
地 址:大荔县城关镇司令部街61号县委大院政协4楼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3253251
http://www.dalisn.gov.cn/new/tzgg/66663.htm
此次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见习名额共40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8日报名遴选,见习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8月19日,见习期间为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
报名参加暑假见习的大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主要对象为大荔籍在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学生。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报名办法采取高校推荐和网上及微博、微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校推荐的大学生。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大学生2016年暑假见习工作推荐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高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团县委。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团县委微博、微信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推荐表送至团县委,逾期不再受理。
地 址:大荔县城关镇司令部街61号县委大院政协4楼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3253251
http://www.dalisn.gov.cn/new/tzgg/666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