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选民投票成了“公平”的代名词,全民公投就成了“最公平”的代名词。先且不说民众可能存在的盲目性和跟风行为,试问51%的选民凭什么决定另外49%选民的命运!对49%的选民来说公平么?
诚然,投票选举是目前人类社会所能设计出的最公平的方式了,也没有其他更公平的手段替代,这种公平可能也是我们国家在某些方面所欠缺的。但,问题的根本在于——绝对的公平是否能带来大多数人利益的优化。
以此次英国脱欧为例,51%的选民选择的结果,会不会是错误的?他们是否真正了解脱欧可能给整个国家长期带来的影响,还是只在意个人短期所能获得的收益。51%的选民选择的结果,会给51%甚至更多的人带来好处么?还是会给大多数人带来损失甚至是灾难?如果其中再有各种小集团利益的驱使,那整个国民无疑是被政客操纵在手中。
所以,不能用简单的一句“最起码他们拥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来为英国人点赞,这点赞可能和站在楼下看别人跳楼时“叫好”一样可悲——跳楼的人也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问题的本质是,人民虽然有权决定(也确实应该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但人民是否真正能够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而不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即民主的过分滥用。民主固然重要,但忽视民主带来的危害同样可怕。投票乃至全民公投,将最终成为政客们和各种利益集团操作民众的工具,虽然他们一直这么做,但是公投会给他们披上合法的外衣。
当三权分立被人们视为这个世界上最合理的制度时起,这一理论作为西方社会秩序的基础就从没有动摇过,甚至出现了所谓的“历史终结论”。可时代在发展,“历史终结论”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但社会制度的搭建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各国都在进行尝试性的操作。也许,在这样一个时代,在这样一个世界一体化的时代,中国可能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我想着不是不可能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社会制度,应该是西方的“三权分立”和中国现行制度的一种结合——既能合理的民主,又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这种想法存在我头脑中很久,至于结合到什么程度,需要几代政治家,甚至几代国民的争执、投票、妥协,才能最终确定。
以上,是老酒在英国脱欧后的一点感想。本帖不恢复,仅立此为证。
诚然,投票选举是目前人类社会所能设计出的最公平的方式了,也没有其他更公平的手段替代,这种公平可能也是我们国家在某些方面所欠缺的。但,问题的根本在于——绝对的公平是否能带来大多数人利益的优化。
以此次英国脱欧为例,51%的选民选择的结果,会不会是错误的?他们是否真正了解脱欧可能给整个国家长期带来的影响,还是只在意个人短期所能获得的收益。51%的选民选择的结果,会给51%甚至更多的人带来好处么?还是会给大多数人带来损失甚至是灾难?如果其中再有各种小集团利益的驱使,那整个国民无疑是被政客操纵在手中。
所以,不能用简单的一句“最起码他们拥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来为英国人点赞,这点赞可能和站在楼下看别人跳楼时“叫好”一样可悲——跳楼的人也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问题的本质是,人民虽然有权决定(也确实应该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但人民是否真正能够合理利用自己的权利,而不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即民主的过分滥用。民主固然重要,但忽视民主带来的危害同样可怕。投票乃至全民公投,将最终成为政客们和各种利益集团操作民众的工具,虽然他们一直这么做,但是公投会给他们披上合法的外衣。
当三权分立被人们视为这个世界上最合理的制度时起,这一理论作为西方社会秩序的基础就从没有动摇过,甚至出现了所谓的“历史终结论”。可时代在发展,“历史终结论”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但社会制度的搭建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各国都在进行尝试性的操作。也许,在这样一个时代,在这样一个世界一体化的时代,中国可能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我想着不是不可能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社会制度,应该是西方的“三权分立”和中国现行制度的一种结合——既能合理的民主,又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这种想法存在我头脑中很久,至于结合到什么程度,需要几代政治家,甚至几代国民的争执、投票、妥协,才能最终确定。
以上,是老酒在英国脱欧后的一点感想。本帖不恢复,仅立此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