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释义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而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 2.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 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构成要件 1.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妇女的人格尊严权和性的羞耻心。 2.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对妇女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撕毁衣服等等。 3.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至于本罪男女在所不问。 4. 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实施威胁者具有寻求性刺激或者挑逗他人产生性欲的目的。 四、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量刑标准 1. 构成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