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今年报考了家乡的卫生事业编考试,但是面试成绩很有问题,但是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举报,我想您能不能从法律角度给我点建议?现在我说一下我的疑点行吗?1本地某卫生局局长的女儿笔试的时候最后一名,面试是第一名,比面试最后一名差40多分,我们都觉得题偏了,只有她对答如流,我们都怀疑泄题啦!(我们这个地方一般面试最高最低差20分算多的啦,往年都是全市统一面试,今年开始面试各个县区自己组织。)2我们面试都穿的正装,只有她穿的蓝色的牛仔裤,这算不算穿着个性的衣服?她当时在休息室的时候说她爸让她买白色的高跟鞋,说以后还能穿的着?3卫生局局长的女儿在考场答题,他的下属也能出现在考场吗?不得避开有亲属工作单位的人员吗?4我们九点抽签,九点四十考试,这期间把我们抽签顺序的单子拿走了,这样可以吗?请老师能从法律角度给我看看这里边有什么问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