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53楼
@lrf96321 :
我承认我之前是有那种想法,不过你的用词太过了,我还没达到“恶意敲诈”的地步吧,如果恶意敲诈的话我根本不用这么费心费力地码字更贴做盘点。
本来我是想将我的经历保留下来的,但似乎影响到各位的阅读了。既然如此我就删了吧,从24楼到34楼。不过我还是希望各位能够理解我,正如文章所写的,我那时确实是连更数天零回复以至于心情很失落才码了那篇文章,后来还真是多亏了各位的加油鼓劲。
现在删了那十多楼势必会连带下面的一串跟帖,那些几乎都是各位朋友的鼓励之词,所以要删之前我先说明一下,以免误会。你们的“加油”我记心里了,在此再次感谢各位的鼓励与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