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的罪过有大有小,所以遭受的报应也有严重、轻微之分。希望各位朋友“且行且珍惜”,懂得知足,懂得惜福,尽力改正不正当的“邪淫”行为。

所谓“邪淫”,对于夫妻以外的任何人,以行为侵犯,甚至只起了淫心,便是邪淫。又对自己的妻子,在不适当的时候、地点、日期、状况而犯淫,或身体的交合有失正理,或当日属神圣的诞期,以上各项,都属于邪淫。至于娼妓,是因宿世的恶业,才堕落为妓女。如果不给予怜悯,反而任意去淫污她们,则不但损阴德,也将招来灾报。倘若奸淫幼童处女、污乱寡妇尼僧,更是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罪大恶极行为。以上这些邪淫,都是必须谨慎戒惧,战战兢兢,千万不可触犯的行为。至于交淫男子或交及禽兽,都是绝对不可。《太上感应篇》中提到,见到别人色美,就动了想占为己有的心,动了这种心念,就已有罪过,如果进一步付诸行动,或习以为常,则罪孽更加深重。
-----摘自寿康宝鉴
夫妻间的性生活,前面已略说其中利害,暂且不论。至于各种不正当的邪淫行为,却是无廉无耻,极秽极恶,完全是以人身在做畜生的事。所以当有艳女前来私会,或是妖姬投怀献媚,君子则视为莫大的祸殃而予以拒绝,因此而福星高照,天神眷佑。小人则视为莫大的幸福而欣然接纳,因此而灾星降临,鬼神诛戮。君子则因祸而得福,小人则因祸而加祸。这便是古人所说的“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世人若于女色关头不能彻底看破,便是以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至高德行、至大安乐,以及子孙无穷的福荫、自己来生的贞良眷属,全部断送在片刻的欢娱之中,这是多么的令人悲哀啊!
-----摘自欲海回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