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月开车撞了一个41岁男士,有癫痫证,精神问题,无业人员,低保,有残疾证,只有一位74岁老母亲,事故处判我全责,伤者涉嫌过度医疗,我该怎么办?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正常行驶,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见那老者骑自行车从左面撞上了我的车前方灯的位置,因为是个路口,本人车速较慢,大概30码左右,(就是像碰瓷,突然从左方撞过来,我是直行,但是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碰瓷)我就报120、交警、保险。伤者送到医院后检查是只有软组织伤。医生说无需住院,只需观察两天,然而受伤者坚持住院治疗(更加怀疑碰瓷嫌疑,并且在住院期间他的母亲说漏嘴说之前他才被车撞了),并且长达77天,之后去事故处,交警要我走简易程序,判我全责。我当时看对方解决问题态度很积极。就答应了。因为我有保险,有不计免赔。所以我就不太在乎这结果。但伤者一方却小病大治,在没有手术(根本用不着手术)的情况下,花了两万多。现在事故认定书下来了,我的车也取回来了。对方选择了法庭调解,调解结果是保险公司承认一万七千元(包括了误工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我们承担五千元都是同情和道德补偿(主要是想了却这件事),其余资金大概两千元要求受伤者自己承担,然而受伤者不愿承担这部分,要求走司法程序,我现在还没收到法庭的任何公文。我想问一下: 1、我可不可以以过度医疗为由,拒付过度医疗引发的费用? 2、如果可以,我是要起诉伤者还是医院,还是两者同时起诉? 3、用不用找保险公司共同提起诉讼?4.碰瓷有什么方法么?我觉得这种事情其实钱也不是很多,但是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在调解过程中各种耍赖,软组织受伤说脚痛,说以后有各种后遗症),我觉得不应该纵容这种事情的发生,也希望以后大家开车都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