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办、实验幼儿园、县直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招生秩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精神,现对我县2016年幼儿园招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1.乡镇(不含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的中心幼儿园)于7月24日以前完成招生,具体招生时间自定。
2.7月26日,文庙街道所辖幼儿园、实验中学幼儿园。报名幼儿名单于7月27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3.7月28日,实验幼儿园、一中幼儿园、八仙桥街道中心幼儿园。报名幼儿名单于7月29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4.大地金桥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幼儿名单于9月1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二、招生对象
小班3周岁(小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早教资质和能力的幼儿园可招收早教班。
三、收费标准
按照2016年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按学期收取。
四、规模和班额
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控制规模与班额。
五、报名材料要求
幼儿报名需持有:幼儿户口簿、具备儿童健康查体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儿童入园健康查体表”、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的其它要求证件报名。
宁阳县教育局
二Ο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各乡镇(街道)教办、实验幼儿园、县直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幼儿园招生秩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精神,现对我县2016年幼儿园招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1.乡镇(不含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的中心幼儿园)于7月24日以前完成招生,具体招生时间自定。
2.7月26日,文庙街道所辖幼儿园、实验中学幼儿园。报名幼儿名单于7月27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3.7月28日,实验幼儿园、一中幼儿园、八仙桥街道中心幼儿园。报名幼儿名单于7月29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4.大地金桥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幼儿名单于9月1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二、招生对象
小班3周岁(小班(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早教资质和能力的幼儿园可招收早教班。
三、收费标准
按照2016年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按学期收取。
四、规模和班额
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控制规模与班额。
五、报名材料要求
幼儿报名需持有:幼儿户口簿、具备儿童健康查体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儿童入园健康查体表”、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幼儿园的其它要求证件报名。
宁阳县教育局
二Ο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