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至合水县直线距离31.2km。2014-2015年,在原县级道路基础上,改建为二级公路,全长48.4km。2016年初开始建收费站,于7月份开始正式收费,收费额为每辆车10元。这其中有两点不合理的地方,具体如下:
1、《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中第十八条规定:“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该条款,庆阳市西峰区至合水县二级公路全长48.4km,远未达到可以收费允许的规模,在该处建收费站,严重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第二点要做个假设,假设该路段收费是合法的,假设它是符合“管理条例”的。2014年,庆阳市完成西峰区至正宁县二级公路建设,全长115km,经县市省三级交通、物价、财政部门会同计算及审核,确定收费标准为每辆车8元。在同一地区,合水县人口最少,经济水平最低,人均收入最低;并且二级公路全长仅48.4km,收费标准竟然定为10元。通过参照对比,这个收费标准的计算及确定完全不合理。
1、《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中第十八条规定:“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该条款,庆阳市西峰区至合水县二级公路全长48.4km,远未达到可以收费允许的规模,在该处建收费站,严重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第二点要做个假设,假设该路段收费是合法的,假设它是符合“管理条例”的。2014年,庆阳市完成西峰区至正宁县二级公路建设,全长115km,经县市省三级交通、物价、财政部门会同计算及审核,确定收费标准为每辆车8元。在同一地区,合水县人口最少,经济水平最低,人均收入最低;并且二级公路全长仅48.4km,收费标准竟然定为10元。通过参照对比,这个收费标准的计算及确定完全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