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调度令的指令,从我市境内经过的子牙新河、捷地减河、南北排河都需行洪,为保障行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 启动《黄骅市防汛预案》,包河人员、包河单位要按照工作预案,进驻分包地段,督导调度防汛工作;各乡镇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二、沿河各乡镇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强化对河道薄弱堤段的加固工作,加强河道堤防及水工建筑物巡查检查,确保行洪安全。
三、沿河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做好行洪期间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及参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广大干部群众要主动清理所有行洪区域内的柴草垛、临时建筑等,不得在行洪期间从事一切影响河势稳定、堤坝安全和自身安全的活动,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根据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行洪区内的道路和车辆通行进行交通管制。
六、全市干部群众要自觉服从抗洪行洪的大局,不信谣、不传谣,更不准造谣,政法等部门对防汛抗洪期间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黄骅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7月22日
一、 启动《黄骅市防汛预案》,包河人员、包河单位要按照工作预案,进驻分包地段,督导调度防汛工作;各乡镇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二、沿河各乡镇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强化对河道薄弱堤段的加固工作,加强河道堤防及水工建筑物巡查检查,确保行洪安全。
三、沿河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做好行洪期间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及参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广大干部群众要主动清理所有行洪区域内的柴草垛、临时建筑等,不得在行洪期间从事一切影响河势稳定、堤坝安全和自身安全的活动,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根据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对行洪区内的道路和车辆通行进行交通管制。
六、全市干部群众要自觉服从抗洪行洪的大局,不信谣、不传谣,更不准造谣,政法等部门对防汛抗洪期间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黄骅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