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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线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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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晋中至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晋中市境内土建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市采公字[2016]037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4-303238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至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晋中市境内土建工程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597c2ed01559b8d3ed05074
三、更正事项、内容:
澄清、变更事项
本次答疑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由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根据参加会议的各投标人所提疑问对相关事项予以澄清。
(一)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七章“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41 亿元(其中建设估算投资约22.83 亿元,建设期利息0.58 亿元”。《招标文件》第二章“建设期利息以项目公司资本金以外资金实际到位金额和实际占用时间分笔计算。建设期利息=Σ(项目公司资本金以外资金实际到位金额×实际占用天数×(银行现行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365)。建设期利息计算的实际占用天数只计算到维护期开始的前一天止”。建设期利息部分按照固定的0.58亿计算?还是按照项目公司建设总投资22.83亿,其中60%贷款,按照投资人实际资金到位额度及时间重新估算?如果实际发生的建设期利息高于0.58亿元,则高出部分是否计算为总投资?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以及第七章中所列明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应的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均为基于目前可研估算及相关条件下的测算预估值,供投标人参考。项目实际总投资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第四章和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最终确定。
2、《股东协议》第14页中,“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所得利润按照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这里面的“所得利润”指的是每年项目公司 “损益表”里面的“可供分配利润”项吗?还是公司运营的净现金流?由于损益表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的,“可供分配利润”会比每年实际净现金流小,如果按照损益表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每年的剩余现金如何处理?另外建议:本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降低SPV公司财务费用的原则,在社会资本收回投资之前,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获取利润分配。
答:所得利润指项目公司损益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剩余现金待公司资产清算时根据股权比例分配。
3、《特许经营合同》第49页中,年度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中,
P是项目总投资额还是社会资本总投资额? “n”和“N”均表示维护期年限(20年)吗?
答:P为项目总投资。“n”与“N”均表示维护期年限。
4、附录4:资质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等,我公司拟不自行承担,将再次进行招标,此次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上述证书,是否合格?
答:本次招标不要求投资人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 ”处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答: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 ”应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加盖全部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6、若投标文件厚度过厚,可否再进行分册?
答:可以再行分册。投标人投标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统一编目、编码并胶装成册。
7、招标文件第2页,第二行,车辆段1处(仅涉及土方工程),但是投资估算表里车辆段的轨道工程、地基处理、挡土墙、坡面防护等施工项目都包含,请统一。
答:投资估算表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本次招标涉及车辆段工程仅指车辆段土方工程,包括土石方、地基处理、坡面防护、挡土墙、排水沟等.
8、招标文件第2页,项目前期费用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在专题咨询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批复、试验段工程、工程勘察等费用产生在项目公司成立前,相应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是否合理,请澄清。
答: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属于本次招标的项目投资范围,由项目公司承担。
9、招标文件P9页第二章第21.1款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中的要求签字和(或)盖章。是否可以理解为: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签字和(或)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成员单位应提交的各自证明文件”外,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是否均可为联合体牵头方签字和(或)盖章?
答: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文件的封面及联合体协议书上需加盖联合体全部成员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填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中需单独加盖联合体中相关成员单位公章并签字;其余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并盖章。
10、招标文件P50页“五、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请明确是去“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哪个部门换取还是指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如果换取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去办理?
答: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309房间财务处凭付款信息凭证复印件和帐户信息函(格式见附件1)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并索取投标(响应、报价)保证金缴纳单。
11、招标文件P59页“九、投融资方案”是否只需在第一页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融资方案的具体内容附后即可?
答:招标文件P59页“九、投融资方案”需在方案最后一页进行盖章及签字。
12、招标文件P31页表3-8中“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出资授信意向(或承诺函)”与“金融机构为本项目的意向承诺”及P59页“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出具的融资承诺函”是否为同一份承诺函?
答: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授信意向与承诺额度,可以在同一份文件中体现。
13、招标文件第59页“投标人项目资本金出资承诺函或资本金出资的其他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是否由联合体成员之一出具该承诺函或证明文件即可?
答:投标人项目资本金出资承诺函或资本金出资的其他证明文件,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及相关义务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出具。
14、采用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成员企业无出资义务的(如作为成员企业的运营公司)是否可不提供招标文件P49页,“附录6投资建设承诺书”。
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资建设承诺书应以联合体名义出具,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加盖其公章并签字。
15、招标文件P60页“十、业绩经验”,如果联合体投标,是否是把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全部填写到“投标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类似业绩汇总表”中,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签字,联合体各成员只在提交的各自证明文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答:理解正确。
16、法定代表人签字可否用法定代表人的手签章或印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法定代表人签字不可用法定代表人的手签章或印章替代。
17、招标文件P8—P9页“第二章 第16.1款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并要求“证明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在提交的各自证明文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请问:如果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或者提供的不完整,是否作为废标条件?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效投标和废标的相关规定。
18、招标文件的项目总投资中是否含有甲供材料?如管片、防水材料等。可否简述工程主要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管片等)的供应方式。
答:本次招标范围尚不涉及工程施工,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采购方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组成的项目公司后续具体确定。
19、《特许经营合同》第24页,“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债务融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但可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信息支持。”债务融资部分是否可以以项目公司预期收益等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答:理解正确。
20、《特许经营合同》第51页,“49.3.2每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支付。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十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核工作。乙方应根据审核的付款申请向甲方开具合法票据。”,该段中合法票据是否是指增值税发票?若是,税率为多少?
答:支付时相应票据应根据国家、山西省及晋中市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21、是否可以提供梁场的具体位置以及占地面积。梁场选址是否由施工单位自定?
答:梁场位于车辆段内。
2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暂定59756万元,占总投资额23.41万元的25.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否包干使用?是否设置上限,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答: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包干使用,不设上限,并根据实际结算情况纳入总投资范围。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暂定59756万元(届时按市场化方式据实结算,并报财政和审计部门审核)。
23、移交还节若发生重复纳税,由甲方承担?
答:移交环节暂不涉及重复纳税问题。
24、主要材料差执行项目开工建设时最新一期,如信息价没有的特殊材料价格如何处理?
答:对于信息价没有的特殊材料价格,届时由晋中市财政评审部门通过询价与项目公司协商确定。
25、请明确估算总投资中建安费的计算依据。
答:投资估算表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6、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颁布新定额和新的计价依据是否调整施工图预算?
答:本项目工程建安费决算依据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调整。
27、项目审计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中,不应由乙方承担?
答: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费用纳入总投资。
28、争议解决方式,由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妥,建议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仲裁,如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
答:按本次招标文件执行。
29、股东协议中涉及的履约保函有效期限有无规定?
答:详见《晋中至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晋中市境内土建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第11条。
3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授信意向,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承诺15亿元的授信意向,由于在招标文件评分表中看到此两项为分开打分项目,请问是否可出具一份15亿元的授信意向,即满足上述两项要求?
答: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授信意向与承诺额度,可以在同一份文件中体现。请投标人自行理解。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7-26 11:34回复
    8、招标文件第53页增加“附表六,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
    9、招标文件第44页“附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中的“申请人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
    10、时间变更
    投标时间:2016年8月4日08:30—09:00
    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09:00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7-2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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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好繁琐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6-07-2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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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得头晕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7-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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