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池郡是在高一的运动会上。
学校的传统项目里,有一项是自行车越野。选手们从学校出发,绕小镇一周,沿着田野直冲向学校。这项目的有趣在于它是初高中六个年级一起,男女学生一起,参加过得学生不许再次参加,因此你并不知道谁会第一个冲线。
这项目在我们学校的受欢迎程度远超常人想象,已成为每届运动会的压轴比赛,谢幕式与颁奖典礼一同举行,比赛过程中还有人随时解说,摄影机全程跟随。往往是这届比赛刚刚结束,每个班就迫不及待的选择下一位参赛学生。
我没有参加这项比赛,但我是在这比赛结束后,清理那杂乱会场的志愿者。
然后我就遇见了池郡。
在我短暂的认知生涯里,我很难想象有高中生骑自行车就像蜗牛散步般随意、慢。更难想象这位比赛人士是怎么做到从一开始就避开摄像头,在几乎所有学生都回班开庆祝会时才慢悠悠的骑进学校。
这位比赛人士穿着套红白相间的运动装,长发扎成马尾,在气质上颇向那些奥运冠军靠拢。当这位第一名迈入校门的那一刻,我看清了她身上的号码牌---52。
“好厉害啊你。”
这是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我曾一度遗憾于这不是最后一句话。
这位运动人士从我身旁的水坑处慢悠悠的划过,激起的不大不小的水花溅湿了我的裤腿“我也这么认为。”然后,她笑着说。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池郡。
再后来的某一天,这位运动人士一边拿我刚刚干的白衬衣擦头,一边抱怨最近连绵大雨害自己的衣服始终干不了。我问她:“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故意蹭湿我裤腿的事吗?那时我的裤子也是新洗干的。”
“不记得了。”她拽了拽还在滴水的头发,嘟囔道。
我从衣柜里取出她新买的牛仔裤,扔到楼下的水坑里,看着她慢慢呆滞的眼神,说:“就像这样”。
就像这样,我记住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女孩。要知道在那时,我还记不住全班同学的长相与名字。
虽然直到毕业也没有记全。
学校的传统项目里,有一项是自行车越野。选手们从学校出发,绕小镇一周,沿着田野直冲向学校。这项目的有趣在于它是初高中六个年级一起,男女学生一起,参加过得学生不许再次参加,因此你并不知道谁会第一个冲线。
这项目在我们学校的受欢迎程度远超常人想象,已成为每届运动会的压轴比赛,谢幕式与颁奖典礼一同举行,比赛过程中还有人随时解说,摄影机全程跟随。往往是这届比赛刚刚结束,每个班就迫不及待的选择下一位参赛学生。
我没有参加这项比赛,但我是在这比赛结束后,清理那杂乱会场的志愿者。
然后我就遇见了池郡。
在我短暂的认知生涯里,我很难想象有高中生骑自行车就像蜗牛散步般随意、慢。更难想象这位比赛人士是怎么做到从一开始就避开摄像头,在几乎所有学生都回班开庆祝会时才慢悠悠的骑进学校。
这位比赛人士穿着套红白相间的运动装,长发扎成马尾,在气质上颇向那些奥运冠军靠拢。当这位第一名迈入校门的那一刻,我看清了她身上的号码牌---52。
“好厉害啊你。”
这是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我曾一度遗憾于这不是最后一句话。
这位运动人士从我身旁的水坑处慢悠悠的划过,激起的不大不小的水花溅湿了我的裤腿“我也这么认为。”然后,她笑着说。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池郡。
再后来的某一天,这位运动人士一边拿我刚刚干的白衬衣擦头,一边抱怨最近连绵大雨害自己的衣服始终干不了。我问她:“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故意蹭湿我裤腿的事吗?那时我的裤子也是新洗干的。”
“不记得了。”她拽了拽还在滴水的头发,嘟囔道。
我从衣柜里取出她新买的牛仔裤,扔到楼下的水坑里,看着她慢慢呆滞的眼神,说:“就像这样”。
就像这样,我记住了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女孩。要知道在那时,我还记不住全班同学的长相与名字。
虽然直到毕业也没有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