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路面通行效率,结合我县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交警支队同意,我大队决定对城南区新施划的标志标线予以启用,现公告如下:
一、单行路段:
朝阳小区1号楼(天然气站)由北向南实行单行。
二、城南区禁停区域:
1、金明美地:全段禁停(迎宾大道)全段禁停;
2、福源小区 B区巷道 全段禁停;
3、县地税局巷道 全段禁停;
4、福源小区A区(北门路段)全段禁停;
5、福源小区A区(东门、南门路段)全段禁停;
6、教育局(窑洞)家属区路段 全段禁停;
7、河滨路(新车站)路段 全段禁停;
8、延河文化广场(盖河广场)路段 全段禁停;
9、河滨路(朝阳小区)路段 全段禁停(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0、朝阳小区A区巷道 全段禁停 (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1、朝阳小区B区巷道 全段禁停 (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2、朝阳小区A区与B区巷道 全段禁停(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3、石油大桥(南侧)河滨路路段 全段禁停;
14、县中医院路段 全段禁停;
15、郝家洼小区路段 全段禁停;
16、林业局家属楼路段 全段禁停。
本公告自2016年8月6日起施行,由安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26日
一、单行路段:
朝阳小区1号楼(天然气站)由北向南实行单行。
二、城南区禁停区域:
1、金明美地:全段禁停(迎宾大道)全段禁停;
2、福源小区 B区巷道 全段禁停;
3、县地税局巷道 全段禁停;
4、福源小区A区(北门路段)全段禁停;
5、福源小区A区(东门、南门路段)全段禁停;
6、教育局(窑洞)家属区路段 全段禁停;
7、河滨路(新车站)路段 全段禁停;
8、延河文化广场(盖河广场)路段 全段禁停;
9、河滨路(朝阳小区)路段 全段禁停(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0、朝阳小区A区巷道 全段禁停 (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1、朝阳小区B区巷道 全段禁停 (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2、朝阳小区A区与B区巷道 全段禁停(设置违停抓拍摄像头);
13、石油大桥(南侧)河滨路路段 全段禁停;
14、县中医院路段 全段禁停;
15、郝家洼小区路段 全段禁停;
16、林业局家属楼路段 全段禁停。
本公告自2016年8月6日起施行,由安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