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潘夏是我的新邻居,一个非常勤奋的小孩。每天早上我还在被窝里挣扎的时候,他已经厨房里面弄得锅碗瓢盆叮咚作响,煎蛋,烤面包,或者是很浓郁的煮咖啡的香气源源不断地从楼下窗口飘进来,我在梦里流着口水醒来,然后抓着一个前晚储备好的面包咚咚跑下楼。
此刻的他正把门打开,我瞟了一眼他干净的白衬衣,故意从他身边绕过,该死的,他身上竟然没有一点油烟味。
潘夏在后面叫我:“你早上就吃这个吗?”我回头,恶狠狠咬掉一大半的面包:“我就喜欢有嚼劲的东西!”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至少也要吃全麦的面包吧?”他扬起唇角,笑得天真无邪,我明白他说的这样是哪样,是的,我就是个胖子,但胖子也有吃甜食的权利。
“小朋友,我们美术系是个伟大的系。”我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很帅地走掉。
言外之意他应该明白,这幢居民楼大多是被我们美术系的学生租住了,况且作为一个学生会主席的王年年,要叫几个人来收拾这位入学不久的音乐系小子,简直易如反掌。
这样浅显的道理是个人都该领悟,可是潘夏依然在每个我下楼的时刻站在门口,用嫌弃的眼光看着我的面包然后千篇一律地问:“你早饭就吃这个啊?”
我不再理会,气势汹汹地踏着楼梯,潘夏就一直一直跟在我后面,不远不近,可就是形影不离。
我忍无可忍,顿住脚步:“小子!你到底干什么老跟着我!”
“The Tall trees afforded welcome shade。”
“你说什么?!”竟然敢说在我后面乘凉,我怒不可竭地转身,他的表情依然天真烂漫,微笑着扯下耳机:“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你死定了!”
潘夏急忙把MP3递过来:“我刚听英语呢,不信你听看看!”
我撩开他的手,一字一顿地重复:“你,死,定,了!”
三
2007年的新生里面,最风云的莫过于潘夏,他开始活跃于学校各种各样的大赛,校园歌手,英语演讲甚至跆拳道,每一次都能夺冠。
在春季运动会的时候他更是做出骇人之举,报了男子5000米。
春天就这样如约而来,我把衣柜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有一件能把我塞进去的衣服。我在镜子面前不断踱步,然后又心安理得地躺在床上,噼离啪拉地发短信叫同住的女孩帮我带汉堡和冰淇淋回来。
像我这样已经不会有人喜欢的女孩子,还在乎什么呢,再美丽也引不得周佳誉的半点侧目,我厌倦了那么久以来为了苗条吃不饱的感觉,我需要买来所有的甜美食品,一点一点填满我空虚的胃,以及最靠近胃的那个地方。
运动会那天我一直忙着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审核运动员名单的时候我呆住了,周佳誉,这三个字赫然打在5000米跑的名单里面。
我从来不知,他竟然有这能耐。
我站在高高的看台上往下望去,看见那个无比熟悉的身影,他穿蓝色的运动服,雪白的跑鞋,不断向着右侧挥手,他脸上的笑容,硬生生刺痛了我的眼。
哨声响起,冲在第一个的是潘夏,他的头发高高扬起,满脸骄傲,看台上的女生们叫成一片,我忍不住幸灾乐祸,这个白痴,一开始就这样冲,看他后面要怎么跑。
可偏偏一直到2000米的时候他还是遥遥领先,甚至在经过我前方位置时,转头冲我眨眼睛。我已经没有心情与他斗气,我的眼光一刻不离地跟随着周佳誉,他的肩膀微微倾斜,汗水迷了他的眼,他却艰难抬眼在看台上寻找着她的身影。
周佳誉她到底是谁呢?是陪你去云南写生的女孩还是我生日那天一个电话叫走你的女孩呢?又或者,都是一个人呢,在与我分别的傍晚,挽起你的手离开,连背影都让我一败涂地。
体育馆的播音不断重复:“请带跑的同学回到看台。”可是作为学生会主席的我,却第一个冲向跑道。
“周佳誉,坚持住!”我跟在他身旁,一圈一圈,他抿起嘴唇步伐变得稳健,可是他不肯转头看我一眼,他的样子更像是为了避开我而加速了步伐。
130斤的肥硕体型,就那样费力地跟随着周佳誉奔跑,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回到了5年前的时光,那时的他白衣黑裤,笑容很少,在晨跑的时候跟在我身后,一圈一圈,终于叫住了我,他说:“嘿,王年年,你的东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