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引援标准:2009赛季,为了配合亚足联和亚冠接轨,中超在引援上制定了4+1政策,即每支中超俱乐部最多可以同时注册5名外援,其中至少1名为亚足联会员国的球员。比赛中可同时上场4名外援,其中至少1名为亚足联会员国的球员。最初香港球员被中国足协定性为亚洲外援,但在2009年5月底的中国足球会议讨论后修改了这一规定,香港、澳门、台湾球员在中超、中甲联赛中被视为国内球员,不再占用亚洲外援名额。
2012赛季,中国足协通过广州恒大的建议,参加亚冠的球队可以拥有7个外援名额轮换的特权,遗憾的是,亚冠淘汰赛只有广州恒大参赛,虽然面临三线作战,但是广州恒大依然夺得中国联赛双冠王。
2013赛季,由于中超其他俱乐部的反对,足协取消了7个外援的名额,所有俱乐部都是4+1名额。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恒大在该年度反而夺得中超联赛冠军和亚冠联赛冠军。
此外,各球队的守门员不能使用外籍球员,包括港澳台籍的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