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老那本书那不忘 ,无知的像我朋友推荐它,我朋友问我那本书写的什么,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本书到底写了什么,想想当时也是尴尬急了。 。。我也不能一直无知下去吧,前几天闲得无聊,又把那本书拿出来重温了一下,文笔真的是很尴尬,有些句子感觉牛头不对马嘴的,认认真真写书就写书吧,干嘛还要放自己照片进去呢?当时觉得帅呆了,现在想想是不是有点装×了。沈肯尼的文笔是要比沈煜伦好很多,但是他书里有个人物:赛凯琳的三观有点不正啊,而且现在觉得那本书好像真的有点血腥。那本书一开头写,宁致远在雪里被人发现,雪里还是在英国,大冬天的没有被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