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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进了这个吧以后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其实吧,在我进这个之前我都还是他们的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08-04 22:59回复
    我觉得当时我喜欢上他们就挺好笑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8-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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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在朋友空间里看见了他们俩的照片(原谅我肤浅)觉得沈煜伦好帅,然后就去关注他们。我就一直粉他们到进这个吧之前的一分钟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6-08-0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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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粉理智,么么哒。楼楼我最后悔的就是喜欢过他们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6-08-0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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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又去看沈肯尼的成长日记,当时,看完后还感动得稀里哗啦的给我朋友说,我真的好爱他们啊!(对自己真的,哭笑不得)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8-04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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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年少无知,我又去看了沈肯尼的《破碎的时光》,看完后我又很感动,被里面的友情骗了好多眼泪,我的无知,让我把钞票拿去买了那本书,而且两个版本全买了,现在想来心疼我的钱啊。去年,沈煜伦出《爱是一种微妙的滋养》我的无知又让我去买了这本书,看完了,我又沉浸在,书中浓浓的爱意里无法自拔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8-04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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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楼楼现在脱粉了,不然沈煜伦又出新书楼楼又要去买。心疼楼主,么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8-04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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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完老那本书那不忘 ,无知的像我朋友推荐它,我朋友问我那本书写的什么,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本书到底写了什么,想想当时也是尴尬急了。 。。我也不能一直无知下去吧,前几天闲得无聊,又把那本书拿出来重温了一下,文笔真的是很尴尬,有些句子感觉牛头不对马嘴的,认认真真写书就写书吧,干嘛还要放自己照片进去呢?当时觉得帅呆了,现在想想是不是有点装×了。沈肯尼的文笔是要比沈煜伦好很多,但是他书里有个人物:赛凯琳的三观有点不正啊,而且现在觉得那本书好像真的有点血腥。那本书一开头写,宁致远在雪里被人发现,雪里还是在英国,大冬天的没有被冷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8-0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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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错别字,别介意啊以我现在的智商,没错别字也有点困难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08-0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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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想那个成长日记,也是苏到一种程度了,完全是总裁文的标配啊。那里面,把沈肯尼刻画得好像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现在再去看,真的觉得那个里面的沈肯尼好作啊,而沈煜伦呢,就像一个自作多情得保姆一样。其实书这个东西,还不能让我改变对他们的爱(觉得自己真够脑残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08-0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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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新人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8-05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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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反吧欢迎你啊!!!


                        14楼2016-08-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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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新脱粉保智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6-08-0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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