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续读下去,我就在找故事和人物,看是否达到“点穴、亮剑、挥棒”的效果。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那就不看了:
(1)情节有人写过,似曾相识;
(2)人物格调不高;
(3)情节和人物吸引力不够:为什么吸引力不够,容当细论。
其实,本文开头的前两句,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第一句的“人”指的是“某人的一生故事”;第二句中的“人”就变成了“站在你面前具体的这个人”。所以,第三句就显得类比不当了。
如果是别人写的文章,我就会想:这个作者头脑不清,下面可以不看了。之所以还把它放在开头,并不是敝帚自珍,而是想说明,这样的段落必须砍掉。如果哪位读者觉得本文还有些价值,打算看第二遍,我将怀着感谢的心情荣幸地建议:请从第三自然段开始。
(1)情节有人写过,似曾相识;
(2)人物格调不高;
(3)情节和人物吸引力不够:为什么吸引力不够,容当细论。
其实,本文开头的前两句,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第一句的“人”指的是“某人的一生故事”;第二句中的“人”就变成了“站在你面前具体的这个人”。所以,第三句就显得类比不当了。
如果是别人写的文章,我就会想:这个作者头脑不清,下面可以不看了。之所以还把它放在开头,并不是敝帚自珍,而是想说明,这样的段落必须砍掉。如果哪位读者觉得本文还有些价值,打算看第二遍,我将怀着感谢的心情荣幸地建议:请从第三自然段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