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对这样的逻辑觉得理所当然——被爱多幸福啊,你为此产生的那点烦恼算什么?
然而这样的态度
公平么?合理么?
我们从小就知道一句话:一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在“爱”这个问题上,绝大部分人却默认为应该让另一个人为一个人的的主观行为负责,这一点难道不可笑么?
而大部分人能够理直气壮地贯彻这一点,无非是因为人们对“爱”的神话,好像这东西比海洋之心还珍贵,问题是鬼知道这东西是宝石还是玻璃渣啊!两者皆有可能啊!当然更多的只是普通的杂色碧玺或者水钻罢了,不是垃圾但也未必多珍贵。而且!大家默认每个人在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接收一块这种宝石,我想要碧玺你非要塞我块蓝宝,还说这个更贵——说一句套路的话:这是极好的,然而我不喜欢。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拒绝跟不喜欢的人做朋友,可一旦扯上爱情这俩字,这种拒绝的权力就硬是被扣上了道德上的不正当,爱情万岁,真爱无敌!许许多多的人,一面对别人的“爱情”立刻鸡血上头,变成了真爱无敌的琼瑶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