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办集体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厂办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全市厂办集体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参保缴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年度分段进行,首先收缴1996年--2012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二、10月份之后收缴2013年--2016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三、对已缴费的人员和外地转回的人员稍后处理;
四、对1996年以后到2012年之间已缴费但存在欠费的,退费问题待研究后再予以处理;
五、超龄人员退费问题需请示省厂改办后再行处理;
六、从9月10开始,本人需持身份证先到朗乡各复印社打印签订《厂办大集体改革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厂办大集体改革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债务和解协议书》,打印完成后本人携带以上表格按照时间安排,交到原申报单位人事处统一签字,并领取《个人缴费通知单》,领取后到工商银行指定窗口进行缴费;
七、缴费按照单位先后顺序进行。(各单位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9月12日,周一:胜利、小白、英山;
9月13日,周二:建设、长远、三道沟;
9月14日,周三:折场、折所、六道沟;
9月18日,周日:二道沟、巴兰河、新东;
9月19日,周一:正岔河、大西北岔、清源;
9月20日,周二:头道沟、南沟所、乡南所;
9月21日,周三:局机关、宾馆、贮木场;
9月22日,周四:采运公司、木片、产品销售科;
9月23日,周五:木制品、商业、公用事业公司;
9月24日,周六:翠花、电厂、刨花板、机修厂;
9月25日,周日:建材厂、装饰板、加工厂。
缴费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并及时通知。
请广大厂办集体人员相互转告,暂时无法办理的厂办集体人员请耐心等待后续处理结果。
伊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朗乡分局
朗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