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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16年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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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16年入学须知本科(图片)


IP属地:四川1楼2016-08-26 15:21回复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2016年9月6、7日在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报到注册。
    2、报到期间,我校在火车站有专人专车迎接新生;在火车站出站口可乘坐公交64或63路至竹湖园站过地下人行通道换乘公交 12路到攀枝花学院站下车;在长途客运站乘坐公交2路到我校;在成都和重庆有飞机直达攀枝花(注:机场不设接新站,可乘机场大巴到我校)。
    二、新生户口办理及报到需带证件
    1、2016级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在2016年11月以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入户手续。户籍转入我校的,可在攀枝花市政务中心补办身份证和开具户籍证明。户口迁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攀枝花学院)。
    2、报到时需带证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迁移证(户口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凡是攀枝花市外的学生党员,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12—3370889))。
    三、收费(咨询电话:0812—3370996 )
    1、收费标准
    (1)学费:学校按以下标准预收学费,毕业时按修读学分结算。

    (2)住宿费:医学院的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学生、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预交700元,其余学院学生预交1200元,待安排住宿后结算。
    (3)代收费:共1290元。其中:书籍费800元/学年.生、军训装具费100元、疫苗费89元、饭卡预充值41元(饭卡免费办理)、健康体检费140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120元/学年.生(以政府文件为准)。
    (4) 学生自愿交费项目(非学院计财处集中收费项目):学生公寓用品520元。
    2、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由学院计财处统一收取,并提供以下三种交费方式,建议采用汇款或POS刷卡方式(请勿将“学生自愿缴费项目”汇往我校计财处),具体交费方式如下:
    (1)汇款方式:学生选择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方式。汇款摘要注明:“年级、专业、学生姓名”,汇款人请填写学生姓名,用“汇款回单”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攀枝花学院;收款帐号:77091015201110000902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邮局汇款:地址为“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收款人为“ 攀枝花学院” 邮编:617000
    (2)POS机刷卡交费:请携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计财处刷卡交费(无手续费)。
    (3)现金交费:携带现金到计财处交费。备注:公寓用品属学生自愿交费项目,自愿购买者携带现金交供货商。
    四、关于学生贫困助学政策有关规定(咨询电话:0812-3373955)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基本助学途径,以勤工助学为重要减困途径,以社会资助、学费减免为辅助手段的奖、助、贷、勤、减“五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可到父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用支付贷款利息,由国家统一支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携带乡镇(街办)及以上政府的经济状况证明书及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建立贫困生档案。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攀枝花学院学生处网页(http://xsc.pzhu.edu.cn)查询。
    五、凡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来电、来函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录取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一周内不报到者,学校不负责保留其入学资格。开学报到两周内,必须交清所有费用或办结交费手续,逾期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咨询电话:0812-3371800转801) 注:招生就业处电话:0812-3370868 5712507


    IP属地:四川2楼2016-08-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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