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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住建部资质标准调整!建造师证含金量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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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了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征求意见函(建市施函[2016]86号),文件中对目前建筑企业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提出了部分的调整。
那么下面就来分析下,国家到底为什么会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呢?
为5-8年后或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做铺垫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为目前的建筑企业资质分级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而本次86号意见函则意在取消各项资质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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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政府根据分级指标核实企业资质等级,而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
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将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则依法予以惩处。至于个人的执业能力、水平及执业责任的追究,则全由企业负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管理制度无疑是社会成本很低并行之有效的好制度。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质下,这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抑制了充分的市场竞争,也影响了建筑行业人才的持续发展。
纵观世界,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几乎都不采用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而是由政府对执业个人直接进行监管,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
此次86号意见函顺应了国家的简政放权,意在向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迈近一步,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从而推进建筑行业计划经济加快过渡到市场经济,让中小建筑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同时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建造师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建造师挂靠将会逐渐过渡为合伙人制建筑企业,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导致行业人才需求加大,对行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素质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然,要执行此意见函,必须要修改目前与之冲突的建筑法其中内容,按中国国情,修改建筑法条例至少需要5-8年时间。
此次调整可以看做是为5-8年后或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实行“建筑施工许可证”管理做铺垫。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8-30 17: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