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 中珠阳光水岸小区原定于2016年7月1日交房,由于种种原因推迟到2016年8月26日交房。交房时物业公司(唐信物业)实行霸王条款,收不收房都从8月26号开始一次性收取1年的物业费,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是没有达到收房的条件:水、电,气不通,电梯不运行,最基本的生活设施都不具备,如何收房; 绿化没有就不说了,车棚也没有,小区内机动车不让进,业主的电动车摩托车也不让进,车都停在公路边; 物业公司的资质是3级,收取物业费1.18(不包电梯维修保养费),我就想让我们南阳市的物价局来确认,这个新成立的物业公司,有啥特色服务,能让物业费定价如此之高;小区内啥基本设施都没有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就敢使用霸王条款,强行收取业主物业费。这个物业公司的收费方案是否合理,是否能让这几百个业主满意,是否能让广大人们群众和纳税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