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在即,我们接到一条“指令”,到校后交38元保险费。令初下,嘘声一片,骂声连天。入保险不是自愿的吗?是谁规定必须入?这分明就是强卖强买,拐着弯的抢劫吗!!!这也太黑了,在金科玉律的掩饰下,做这等昧着良心的“勾当”,实在太可恶了,简直天理不容!!!可这显而易见的事实学校为什么不制止呢?身为学生大家庭的学校,理应尊重学生的意见和看法,但上级指示曰:有意见保留。难道他们就这样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不难想象,其中必有“原委”。但问题从此便一步一步逼近一个黑色旋涡,所以不能再往下想,因为这是一很难说清很难解决的问题。 言归正传,一系列的思考都源自一个不容分说的话题:利益,或者,钱。钱是多么诱人的一种东西,可是如果为了钱而“办事”过了头,超越了道德底线,忘记了法律,就会使许多本来可以协商谈判的事情彻底蜕变成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违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此,应该付出代价,沉重的代价。
自愿,成了贪婪的殉葬品。这些被钱洗过大脑的“人”把自愿当成一把遮阳的伞,将阳光挡在伞外,在极小的阴影下最大限度得攫取利益。自愿被“它们”当作傀儡,忍受着人们愤怒的唾骂。救救自愿……
自愿,成了贪婪的殉葬品。这些被钱洗过大脑的“人”把自愿当成一把遮阳的伞,将阳光挡在伞外,在极小的阴影下最大限度得攫取利益。自愿被“它们”当作傀儡,忍受着人们愤怒的唾骂。救救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