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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公安 社会如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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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枉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造成肖文太的损失由谁埋单?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5月21日晚,肖文太驾驶S65571“东风”重型罐式货车,由彭州方向沿S106线往都江堰市蒲阳镇场镇方向行驶。23点56分许,肖文太驾车行驶至事故地点,与相对方向越道路中心虚线的张维所驾川AJ3U55“思域”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并致张维及其车内乘客黄超、文木全受伤,川AJ3U55小型轿车内乘客杨成委当场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根据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鉴定等证据证实,在张维驾车与肖文太所驾车辆的事故中,张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验,张维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为172.Omg/100ml,系醉酒驾驶),在限速行驶路段超速行驶(经检验,川AJ3U55轿车在事故前的瞬时速度为64km/h-68km/h),且未遵守右侧通行规定行驶;肖文太驾车未确保安全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上述事故经过和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均系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都公交认字(2016)第00004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内容。该事故经过和事故形成原因均系事实。
基于此事故经过和事故形成原因,都江堰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向英、林朝清二位警官竟然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都公交认字(2016)第00004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打印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但却是2016年8月9日才送达给申请人肖文太),互联给在此次事故中毫无责任的肖文太扣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的认定。对此,肖文太不服,根据法律规定于2016年8月11日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6年9月1日作出成公交复字(2016)第1620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经本机关复核认为:都公交认字(2016)第00004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令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2016年9月14日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都公交认字(2016)第00004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交通事故作出与(2016)第00004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同的认定即:肖文太驾车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的认定。
张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未遵守右侧通行规定行驶均系事实;肖文太在此次事故中完全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要求文明规范操作,根本就未违反其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而认为肖文太驾车未确保安全行驶确实欲加之罪,实际上,肖文太在事故发生瞬间立即采取了紧急制动和避让措施,这些事实都有交警大队的勘验笔录、现场照片、检验鉴定等证据予以佐证;肖文太当天驾驶既没有超速也没有越线驾驶,事故发生是在肖文太正常、安全驾驶的情况下猝不及防地发生的,此次事故的发生,张维的过程是唯一原因。
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警官向英和林朝清枉法认定,实在是让肖文太无法接受,这么明确的事故成因,法律规定也相当清晰,仅仅因为办案警官的私心或工作能力不济让肖文太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肖文太认为,这样的警官不配在这样的工作岗位,因为他们会造成其它交通事故认定的错误,造成社会不公和社会矛盾。
( 注:第一次申请复议就是对他们的认定有问题,“上级机关”是批准了的,没想到二次认定的分析里;添加了与此次认定不相隔的二次事故责任,最终是同样的结果。“复议”只有一次机会,法律也不能对认定作出修改。 )
综上所述,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2016年5月21日23时56分张维和肖文太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作出的认定是完全错误的,根本未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双方的对错,从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事故调查以及检测鉴定可以看出此次事故是张维一人的过错造成的,肖文太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丝毫过错,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所以,肖文太敬请全体网民对此事予以评价,请相关管理机关对此事予以严肃处理,对向英、林朝英两位责任人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此次事故第二天交警大队的警察就要求“肖文太”垫付死亡安葬费“三万”元,货车辆扣至六月十三日才取回修理,及“肖文太”的驾照又在第二次复议“枉法”确定后“九月十四日”退给肖文太的。难道现在还没有“法律法规”吗?!个人的权利还那么大可以“随心而欲”吗???!!!
望广大网友评评理!!!!!还一个公道!!!!!!!!!


1楼2016-10-10 22:45回复
    下图为第一次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楼2016-10-1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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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为第二次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楼2016-10-1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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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大家还肖文太一个公道!!!!!!!


        4楼2016-10-10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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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怎么了,钱可以挣!我15岁带着300块出门,到后来的几千块,几万块,一直到现在的几百万!我都佩服我自己!欠这么多钱,还活蹦乱跳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10-11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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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道在老百姓这里吗?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10-11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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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认定竟然一致?!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10-11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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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电视台嘛,小记者嘛,他们喜欢这些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10-1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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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还是要法律来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6-10-11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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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不可能你说的那么简单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10-1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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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友能给你公道,还要检察院干啥子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6-10-1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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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问题找政府,找法院,找人大代表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6-10-1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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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反过来想,毕竟死了人,多少还是有点关系的! 还是要出点钱,只能怪运气不好嘛! 一分钱都不想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10-1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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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进小区的路上被人从侧面撞右后车门了,只看了几张照片定了我的全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10-1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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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顶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10-1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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