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国家发改委要求,届时各地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细化改革措施,抓紧建立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完善企业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库存,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为了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各地要加强食盐零售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价格监测,注重研判预警,当食盐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有效措施,保持食盐价格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同时,要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受理举报投诉,查处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各地还要做好边远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保障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要按照已经建立的社会救助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放开食盐价格而降低生活质量。
■如何保障食盐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保障市场供应
要求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建立健全食盐储备体系
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同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其中政府储备不低于本地区一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低于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遇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投放储备等手段,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
保持价格稳定
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保持食盐价格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