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不变:居民用户16元/平方米,
非居民用户24元/平方米
据市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冬集中供热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执行市物价局运价管字【2012】149号和运价管字【2013】144号文件有关规定,居民用户为每平方米16元,非居民用户为每平方米24元。
对于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执行“两部制热价”,即总热费等于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之和。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采暖期4.8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4元,非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采暖期7.2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6元。
此外,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不考虑建筑层高;其他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3米为基础计算:层高在3米以下(含3米)的,折标系数为1;层高在3米~4米(含4米)的,折标系数为1.3;层高在4米~5米(含5米)的,折标系数为1.9;层高在6米以上的,折标系数为2.8。
无人居住的房屋,采暖费如何计算?根据规定,对无人居住的空闲房屋,在关断锁闭阀或拆除采暖设施后,用户可申报空闲房。空闲房按基本热价的30%缴纳采暖费,即居民用户每平方米4.8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7.2元。热力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对于空闲房的管理,依据市集中供热供气办公室印发的《运城市中心城区空闲房集中供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空闲房采暖实行申报制,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超过期限,供热单位不予受理。
非居民用户24元/平方米
据市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冬集中供热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执行市物价局运价管字【2012】149号和运价管字【2013】144号文件有关规定,居民用户为每平方米16元,非居民用户为每平方米24元。
对于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执行“两部制热价”,即总热费等于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之和。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采暖期4.8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4元,非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采暖期7.2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6元。
此外,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不考虑建筑层高;其他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层高3米为基础计算:层高在3米以下(含3米)的,折标系数为1;层高在3米~4米(含4米)的,折标系数为1.3;层高在4米~5米(含5米)的,折标系数为1.9;层高在6米以上的,折标系数为2.8。
无人居住的房屋,采暖费如何计算?根据规定,对无人居住的空闲房屋,在关断锁闭阀或拆除采暖设施后,用户可申报空闲房。空闲房按基本热价的30%缴纳采暖费,即居民用户每平方米4.8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7.2元。热力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对于空闲房的管理,依据市集中供热供气办公室印发的《运城市中心城区空闲房集中供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空闲房采暖实行申报制,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超过期限,供热单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