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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2012年4月驾驶老年代步车于对面驰来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驾驶人,关新武,家住勉县定军大道汉运司前面小区),发生碰撞后交警大队对此事备案,后120急救把我父亲和对方送往勉县医院救治,我父亲膝盖碎裂 (后做伤残鉴定我父亲为9级伤残)对方只是轻微擦伤 。在治疗过程中对方没有拿出一分钱,连120急救车的钱也是我家掏 ,治疗后对方不愿和我们协商 ,我们多次去到对方家中都被赶出来,后来没办法总想着通过法律能得到因有的公平 公正,就对当事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多次要求两方协商,但对方保持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里 ,拒绝与我们协调, 官司最终敲定对方索赔我父亲医药费3万多,事后移交执行庭执行。从此石沉大海,我们多次前往勉县执行庭寻求,都被各种理由劝阻回家等消息 ,也多次去对方家中,对方还是那种赖皮心里。从发生事故到现在4年多,没有拿到1毛钱 ,打官司的钱都是我们借的。本想着法律,法院能为人民做主 ,可4年来没有得到对方的一句道歉,一分钱的赔偿 ,国家有对人民财产的各种保护法律,我们不懂,但是4年了对方难道两3万元都没挣到?人民法院执行庭也执行不来1分钱?试问法律如何为人民,在这里希望广大吧友给我顶贴 不为别的就想让我大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看见 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关注,没有执行的法律就是摆设!求顶贴 求让大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重视,为民申冤。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10-24 10: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