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等9部门日前联合制定《2016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结合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调整种植模式项目,实施季节性休耕181万亩,其中2014年度已实施73万亩、2015年度已实施26万亩、2016年度新增82万亩,重点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市的55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按照方案,在试点区域改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种植,为一季自然休耕,一季雨养种植模式(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杂粮杂豆等一年一熟作物)。鼓励在休耕季种植“二月兰”、黑麦草等绿肥作物。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每年每亩补助500元。
方案提出,结合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调整种植模式项目,实施季节性休耕181万亩,其中2014年度已实施73万亩、2015年度已实施26万亩、2016年度新增82万亩,重点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衡水、沧州、邢台、邯郸市的55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按照方案,在试点区域改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种植,为一季自然休耕,一季雨养种植模式(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杂粮杂豆等一年一熟作物)。鼓励在休耕季种植“二月兰”、黑麦草等绿肥作物。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每年每亩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