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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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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一直拖着不肯办理离婚手续,就想着要女方的钱和结婚的聘金首饰。请问这种情况除了到结婚证办理地法院起诉离婚还有其他方法吗?因为办理结婚登记是在男方的城市,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不是很繁杂时间很长,已经分居,女方不在那个城市。
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是吗?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是一个怎么样的过程,求教,谢谢


1楼2016-10-26 21:11回复
    等回复,怎么都没人回呢


    2楼2016-10-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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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具体细节要注意,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认定标准如下:
      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满两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此外,你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IP属地:天津3楼2016-10-2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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