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统筹推进初中课程教学和考试评价改革,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2017年起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全省统一中考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作为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全省统一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总体保持我省现行中考制度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确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全部列入中考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查。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组织命题测试或考查。
二、考试内容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作为全省统一中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为便于各地和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课标,统筹中考“两考合一”定位,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学与复习备考,提供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依据,促进各地和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三、考试方式
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的形式和时长由设区市自行确定。
四、时间安排
省级统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设区市确定。
五、评卷招生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的评卷工作由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加强评卷工作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2017-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全部10个科目,各科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设区市自行确定。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实行市域范围内统一招生录取机制,逐步实现各县(市、区)招生政策协调一致。2020年起全省按新政策实施。
各设区市应在考后一个月内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中考相关数据,两个月内报送中招相关数据。省教育考试院、教研室研制全省中考评价分析报告,指导教学。
六、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我省中考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省教研部门负责学科教学指导。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深化改革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确保全省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中考中招工作纳入福州市统一管理。
2.严格考试管理。省级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考试诚信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切实加强考试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试安全保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发现违规舞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1.鉴于目前部分设区市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为便于学校、学生复习备考,2017年上述2科省级提供开卷、闭卷两套试题,由各设区市自行选择。2018年起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2.鉴于2017届毕业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该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等7个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仍使用2016年设区市统考成绩。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6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统筹推进初中课程教学和考试评价改革,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2017年起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全省统一中考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作为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全省统一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总体保持我省现行中考制度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确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全部列入中考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查。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组织命题测试或考查。
二、考试内容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作为全省统一中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为便于各地和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课标,统筹中考“两考合一”定位,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学与复习备考,提供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依据,促进各地和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三、考试方式
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的形式和时长由设区市自行确定。
四、时间安排
省级统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设区市确定。
五、评卷招生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的评卷工作由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加强评卷工作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2017-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覆盖全部10个科目,各科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等招生政策由设区市自行确定。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实行市域范围内统一招生录取机制,逐步实现各县(市、区)招生政策协调一致。2020年起全省按新政策实施。
各设区市应在考后一个月内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中考相关数据,两个月内报送中招相关数据。省教育考试院、教研室研制全省中考评价分析报告,指导教学。
六、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我省中考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省教研部门负责学科教学指导。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深化改革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确保全省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中考中招工作纳入福州市统一管理。
2.严格考试管理。省级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考试诚信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切实加强考试诚信教育。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试安全保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发现违规舞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1.鉴于目前部分设区市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为便于学校、学生复习备考,2017年上述2科省级提供开卷、闭卷两套试题,由各设区市自行选择。2018年起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2.鉴于2017届毕业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该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等7个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仍使用2016年设区市统考成绩。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