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号世界反法西斯胜利七十周年之际九月三号中午11点左右尚岩村民曹井付60岁王庆荣59岁在家原拆原建自家院墙。被后院邻居(王龙全)“年轻时当过兵”光天化日之下“十几个人在场的情况下”用(扒钩子,农具)活活给打死!就连被害人的一个九岁左右的小孙女曹芳打昏死半天,醒来后又被王龙全实施二次杀害,由于被邻居王某某第二次抱住杀人犯,曹芳才侥幸没被打死,致使王龙全砸偏,“扒钩子”从受害人曹芳头部右侧滑到右臂上,造成受害人右侧头顶骨骨折、右肱骨骨折,鉴定轻伤二级伤残九级的事实。曹芳至今辍学在家一年多,小女孩的母亲也因为这件事精崩溃,成了精神病。《具本地村民讲王龙全家里有钱有势力,他们家里已经买好了人,杀几个人也枪毙不了他》“天理何在”如果得不到法律的严惩,是不真应了老百姓的话!王龙全家里人全部跑光,小女孩后续治疗费还没有着落,母亲也精神病了。至今没见过杀人犯家属一个人的歉意!可王龙全家属却想尽一切办法给杀人犯做(所谓的精神病)可是他们成功了,杀了三个人,可是一个鉴定机构却出具了两个鉴定意见?说有精神分裂?被害人家属曹庆华恳求社会的关注法律的严惩。被害人家属电话15763260310谢谢!#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尚岩村灭门惨案#
案件详细情况: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号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尚岩村发生了一人光天化日之下杀人事件,连杀三人,造成两死一伤残的大屠杀的结果。事情的经过是,九月三号尚岩村里一家姓曹的村民(曹井付)在自己的家里建院墙,为求房子正正方方东南墙都已经往里缩了约五六十公分。中午时分住在被害人(曹井付)后院的住户(王龙全)走到曹井付的身旁强烈无理的要求给让出四米的道路,被害人曹井付说,我已经缩了五六十公分再缩就过了我的院内了,我也是按自己的宅基本建的。这时候(王龙全)一听就脑凶成怒说:你宅基本没用,我说多少就多少,我叫你缩你不给我缩我就打死你,说着杀人犯就拿起身旁一个扒墙用的(扒钩子农具),一个铁头带尖牙的工具,向蹲在地上干活的被害人曹井付的头部,靠近后脑附近很很的打了几下,曹井付当场死亡,曹井付的妻子听到叫声一看曹井付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前去看被害人怎么了。这时凶残的杀人犯(王龙全)在次抡起了(扒钩子)多次打击被害人妻子的的头部靠后脑附近致使被害人妻子(王庆荣)当场死亡。曹井付和王庆荣大出血倒地在一起,被害人的孙女(曹芳)一看爷爷奶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哭着去喊爷爷奶奶。这时杀人犯又抡起(扒钩子)对一个刚九岁左右的小孩又是一下,小曹芳当场昏死。被害人的邻居下地回来一看对杀人犯说“你都给人家打死了,人家给你有什么深仇大恨”。邻居走过去碰碰这个不动那个不动,在碰小女孩吧这时已昏死过去约二十分钟左右曹芳,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残忍的暴徒杀人犯(王龙全)又在次对小女孩,抱起一块大石头砸向小女孩幸亏被害人的邻居抱住杀人犯,才没打死小女孩可是胳膊当场被砸断,头部被打裂越几公分。杀人犯一看无法在打击,(在这杀人中间,给被害人家干活的六七个人全部看见)便高兴的回家了,拿了一件衣服对老婆说你愿意过就跟儿子过,不愿意过就离婚改嫁,我把他们曹家三口人全打死了。杀人犯来到公路上,一看自己也跑不掉了报了警,还扬言我这次够本了,打死三个,一命抵一命我还赚两条人命,。杀人犯(王龙全)年轻时当过三年的兵。前几年做过弹棉花加工的生意多年,事发前改行,正在做水果买卖的生意。杀人犯平时脾气暴躁,不讲道理做事霸道,在尚岩村很多人对他的行为做事非常不满。因杀人犯一米八左右的个子当过兵,在尚岩村他们王姓族门大,无人惹他,事发后本村有很多老百姓才敢说被王龙全,欺负的事。由于杀人犯在本村横行霸道所以才有了九月三号曹氏家族的两死一伤残的血案。这件事在本地区影响极为恶劣。百姓愤怒,强烈要求杀人犯(王龙全)立即死刑枪毙。如不枪毙何谈法制社会,何以法律公正严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故意杀人两死一伤的残案。可是现在案件已经过去了快五十天了,还没正式逮捕,却做起了(精神鉴定)难道又是想弄一个精神病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开脱罪刑。就弄个精神病就行了。据本地村民说(王龙全)市里面是有个当大官的亲戚,传言杀人犯的干部亲戚正在帮忙,被害人曹井付家族没钱,没势力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天大的冤案在眼前,既然做起了,子虚乌有的:精神鉴定(免死金牌)杀人犯(王龙全)在行凶期间,现场加被害人共计十个人左右,如果有精神病为什么只针对曹氏家族的人员打击杀害?现场干活的人员为什么没有事?杀人犯杀完人还知道报警说自己杀了人?还有在刑警队侦查案情期间,杀人犯在回答案件经过的时候非常清楚正常。请求《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惩杀人凶手!
案件详细情况: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号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尚岩村发生了一人光天化日之下杀人事件,连杀三人,造成两死一伤残的大屠杀的结果。事情的经过是,九月三号尚岩村里一家姓曹的村民(曹井付)在自己的家里建院墙,为求房子正正方方东南墙都已经往里缩了约五六十公分。中午时分住在被害人(曹井付)后院的住户(王龙全)走到曹井付的身旁强烈无理的要求给让出四米的道路,被害人曹井付说,我已经缩了五六十公分再缩就过了我的院内了,我也是按自己的宅基本建的。这时候(王龙全)一听就脑凶成怒说:你宅基本没用,我说多少就多少,我叫你缩你不给我缩我就打死你,说着杀人犯就拿起身旁一个扒墙用的(扒钩子农具),一个铁头带尖牙的工具,向蹲在地上干活的被害人曹井付的头部,靠近后脑附近很很的打了几下,曹井付当场死亡,曹井付的妻子听到叫声一看曹井付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前去看被害人怎么了。这时凶残的杀人犯(王龙全)在次抡起了(扒钩子)多次打击被害人妻子的的头部靠后脑附近致使被害人妻子(王庆荣)当场死亡。曹井付和王庆荣大出血倒地在一起,被害人的孙女(曹芳)一看爷爷奶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哭着去喊爷爷奶奶。这时杀人犯又抡起(扒钩子)对一个刚九岁左右的小孩又是一下,小曹芳当场昏死。被害人的邻居下地回来一看对杀人犯说“你都给人家打死了,人家给你有什么深仇大恨”。邻居走过去碰碰这个不动那个不动,在碰小女孩吧这时已昏死过去约二十分钟左右曹芳,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残忍的暴徒杀人犯(王龙全)又在次对小女孩,抱起一块大石头砸向小女孩幸亏被害人的邻居抱住杀人犯,才没打死小女孩可是胳膊当场被砸断,头部被打裂越几公分。杀人犯一看无法在打击,(在这杀人中间,给被害人家干活的六七个人全部看见)便高兴的回家了,拿了一件衣服对老婆说你愿意过就跟儿子过,不愿意过就离婚改嫁,我把他们曹家三口人全打死了。杀人犯来到公路上,一看自己也跑不掉了报了警,还扬言我这次够本了,打死三个,一命抵一命我还赚两条人命,。杀人犯(王龙全)年轻时当过三年的兵。前几年做过弹棉花加工的生意多年,事发前改行,正在做水果买卖的生意。杀人犯平时脾气暴躁,不讲道理做事霸道,在尚岩村很多人对他的行为做事非常不满。因杀人犯一米八左右的个子当过兵,在尚岩村他们王姓族门大,无人惹他,事发后本村有很多老百姓才敢说被王龙全,欺负的事。由于杀人犯在本村横行霸道所以才有了九月三号曹氏家族的两死一伤残的血案。这件事在本地区影响极为恶劣。百姓愤怒,强烈要求杀人犯(王龙全)立即死刑枪毙。如不枪毙何谈法制社会,何以法律公正严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故意杀人两死一伤的残案。可是现在案件已经过去了快五十天了,还没正式逮捕,却做起了(精神鉴定)难道又是想弄一个精神病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开脱罪刑。就弄个精神病就行了。据本地村民说(王龙全)市里面是有个当大官的亲戚,传言杀人犯的干部亲戚正在帮忙,被害人曹井付家族没钱,没势力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天大的冤案在眼前,既然做起了,子虚乌有的:精神鉴定(免死金牌)杀人犯(王龙全)在行凶期间,现场加被害人共计十个人左右,如果有精神病为什么只针对曹氏家族的人员打击杀害?现场干活的人员为什么没有事?杀人犯杀完人还知道报警说自己杀了人?还有在刑警队侦查案情期间,杀人犯在回答案件经过的时候非常清楚正常。请求《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惩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