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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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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肉,意指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类。《律藏》规定,佛教出家众乞食所得的食物,不能够因为口味等因素而不食用,但如食物含有肉类,则必须属三净肉才允许食用。南传上座部佛教遵守《律藏》规定,允许僧侣食用三净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10-30 20:09回复
    《律藏》记载
    在部派佛教《律藏》中,佛陀释迦牟尼制戒要求,僧人不杀生但允许食用三净肉。杀生是十恶之首,在家居士应当尽量持五戒,其中不杀生是首戒,世人都不应为供养僧人而杀生[1]。可恶肉都不可食,如世人不食而于其死后送给鬼神的象、马之肉,旃陀罗食用的狗肉,以及蛇和诸猛兽之肉等[2]。对于普遍食用之肉,没有见到为自己而杀,没有从可信之人处听闻为自己而杀,不怀疑其人会为自己杀,即可食用,如《四分律》规定: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
    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乃至持十善,彼终不为我故,断众生命,如是三种净肉,应食。
    若作大祀处肉,不应食。何以故?彼作如是意办,具来者当与,是故不应食,若食,如法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10-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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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净肉,是佛教术语,意指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类。《律藏》规定,佛教出家众乞食所得的食物,不能够因为口味等因素而不食用,但如食物含有肉类,则必须属三净肉才允许食用。南传上座部佛教遵守《律藏》规定,允许僧侣食用三净肉。
      汉传佛教主张完全素食,即使是三净肉,出家僧侣也不得食用。日本佛教与藏传佛教则无此完全素食习惯。此外,在汉传大乘佛教经典中还有五净肉之说。
      《律藏》记载
      在部派佛教《律藏》中,佛陀释迦牟尼制戒要求,僧人不杀生但允许食用三净肉。杀生是十恶之首,在家居士应当尽量持五戒,其中不杀生是首戒,世人都不应为供养僧人而杀生[1]。可恶肉都不可食,如世人不食而于其死后送给鬼神的象、马之肉,旃陀罗食用的狗肉,以及蛇和诸猛兽之肉等[2]。对于普遍食用之肉,没有见到为自己而杀,没有从可信之人处听闻为自己而杀,不怀疑其人会为自己杀,即可食用。
      如《四分律·药揵度》规定: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
      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乃至持十善,彼终不为我故,断众生命,如是三种净肉,应食。
      若作大祀处肉,不应食。何以故?彼作如是意办,具来者当与,是故不应食,若食,如法治。”
      又如《五分律·食法》有相同的规定:
      “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
      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戒律要求,屠杀者杀生时心怀的目标食肉者,只要含摄到某持出家戒之人,此人就不可明知其为己杀而仍食用此肉,比如祭祀时屠杀而得之肉,目标食用者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场的僧众不可食。在部派佛教理论中,在杀生场所卖肉或食肉,属于杀生恶业后起[3]。
      是否见闻到屠杀场面,不是触犯戒律与否的要素,在赤铜鍱部《善见律毘婆沙》中,在不见、不闻、不疑[4]之后,还有见得食、闻得食、疑得食等更细化的规定:
      “有见得食,云何有见得食?若见人屠杀,不为比丘,后若得肉,食无罪,是名有见杀得食无罪。闻者,比丘自闻杀声,不为比丘,比丘若得此肉,比丘得食无罪,是名闻。疑得食无罪,疑者,比丘入聚落乞食,见新肉疑,不敢受,若檀越言,不为比丘杀,得食无罪,是名疑得食。
      若檀越为比丘杀,若不见、不闻、不疑,得食无罪。若檀越请二人与食,下座心自念言,此当为上座杀,不为我,我食无罪;上座复自念言,此当为下座杀,本不为我,我食无罪;若如此者,两各自疑为彼,上、下座疑,俱食无罪。若人为比丘杀,比丘不知,食竟方知,如此者无罪。
      若比丘得肉食,应问然后食,何以故?为欲分别净、不净得食故,熊、猪肉相似故,不但熊、猪,更有相似者,是故应问。”
      《四分律·药揵度》[5]和《五分律·食法》[6]等都记载了制定此戒律的因缘,有信众到市场买肉置办美食供养僧众,遭到耆那教沙门的诽谤,称其为僧众杀生,佛陀不怀疑此供养者为僧众杀生,相信他是买肉置办美食,允许僧众食用。在佛教中,鱼和肉属于正食[7],或称为美食[8]。
      提婆达多曾经是释迦牟尼佛的弟子,他主张苦行戒条,提出天授五法,反对食用任何肉类[9],是佛教史上最早提倡严格素食主义者。因为戒律见解与僧团领导权问题,提婆达多另立僧团,称提婆达多派,这个历史事件被称为破僧。
      大乘佛教的观点
      大乘佛教中的如来藏学派,其经典,如《楞伽经》[10]等,主张完全素食,不食三净肉。
      汉传佛教受如来藏学派影响,出家僧侣通常完全素食,不能食三净肉。认为三净肉或五净肉是帮助初信者过渡到素食的权宜之法,所以设立渐进戒律让佛子自愿选择。佛子受不杀戒的仍可食三净肉,而进一步受菩萨戒的则须全素。梁武帝在汉传佛教僧人通行纯素食的转变中起了重要作用,现代汉传佛教僧人都是素食的。
      藏传佛教在蒙藏地区因地理环境关系,高原地不长庄稼,缺乏食物,且高原气候寒冷,人需要更多热量及高营养价值食品以维持生命,所以不要求僧侣完全素食。现代蒙藏经济交通发达,社会比之前的千多年稳定,原本的外在限制少了,一些著名藏传僧人开始了素食运动。达赖喇嘛于2005年宣布自己已开始素食,并鼓励西藏青年开展素食的风气。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2-1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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