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号开始在一家私营公司(湖南志禾美科技有限公司)上班,10月15号家里有急事然后和老板说要离职,并且把工作交接的表格都发给他了,然后也说的很清楚,如果公司需要的话也可以直接去公司签字或者交接,老板没说话。然后我们工资是一个月分两次发,15号发基本工资,月底发提成和补助。9月份我加了两天班。当初说的工资是2300底薪+提成,试用期8折。10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15会发基本工资给我,只发了1800。我的心里一直想的是少发点也没关系毕竟是我突然有事。然后10月31号发9月份的餐补和提成,没有发给我。我就问老板,老板说我不可能再拿到一分钱了,因为我离职没有交接算旷工。他这样做算对的吗。他跟我说本来基本工资都不会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