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贤∶外汇管理法有问题吗?
‘Leo:勉强可以成立,不过比较严重的是违犯证券交易法。’
‘东贤∶我们也要遵守韩国法律吗?’
‘Leo:那是当然了,因为一切的行为都是在这里发生。’
东贤∶这样子金董也会有事。
Leo:我想他会跟检察官谈条件吧。他出卖了你,然后交一点钱就可全身而退。
作者: yunah 2008-10-3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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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这段话外,李奥也说了,金董将原先双方所签订的代理人合约抽掉,并且收集不利东贤的证据意图陷害东贤.这段话才是重点,是因为代理人合约被抽走才使原来合法的行为变成可能违法.
代理人合约是金董委托东贤全权处理股票买及资金运用的授权,这些行为虽然由东贤执行,但东贤是以代理人身份替金董执行工作,这些商业行为的权利义务仍属于金董,不是东贤需负担的.
举例来说,饭店以支票支付款项给供应商,支票不可能是韩泰俊自己开的,是财务经理开出的,但因为财务经理是有饭店的授权,所以可以开出支票,这是合法的.但若财务经理被解职己没有被授权了,却仍开出支票,那就违法了.东贤的情况不也相同吗???当有代理人合约时,商业行为并未违法,但如果没有代理人合约,他的行为就可能造成违法.
我觉得李奥好无辜,我真同情他,只因Y小姐致力于给东贤定罪,李奥因此被波及,先是在杰森并购案中被认为帮助东贤犯罪,现在又被认为工作有疏失,害东贤违法,真不知道,李奥这样的能力是怎么混到今天,又怎么得到东贤的全心信任,竟还在十年前就已是美国律师界的顶尖??真是天方夜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