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关于本联盟
第一条 通过本条约,缔约国各方在它们之间建立北十字星联盟,本文以后称为“联盟”。本条约标志着在各成员国人民之间建立一个更为紧密的联盟的进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一切决定的作出将尽可能与公民紧密联系。联盟应以已经建成的合作关系为基础,由本条约所确立的政策和合作形式予以辅助。它的任务是,以揭示团结和一致的方式,整合成员国间及它们的人民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 本条约中所提到的盟国,是指签署本条约,并在本国议会正式通过本条约的国家。观察员国不属于盟国。
第三条 其他虚拟国家可依据本条约申请成为观察员国家。
第四条 联盟理事会有权拒绝其他虚拟国家提出的盟国或观察员国资格要求。
第一条 通过本条约,缔约国各方在它们之间建立北十字星联盟,本文以后称为“联盟”。本条约标志着在各成员国人民之间建立一个更为紧密的联盟的进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一切决定的作出将尽可能与公民紧密联系。联盟应以已经建成的合作关系为基础,由本条约所确立的政策和合作形式予以辅助。它的任务是,以揭示团结和一致的方式,整合成员国间及它们的人民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 本条约中所提到的盟国,是指签署本条约,并在本国议会正式通过本条约的国家。观察员国不属于盟国。
第三条 其他虚拟国家可依据本条约申请成为观察员国家。
第四条 联盟理事会有权拒绝其他虚拟国家提出的盟国或观察员国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