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9年起,我国确定了29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试点的期限是2017年底。而此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意见,就是在总结29个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出的。记者此前在多地采访发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试点地区在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时,工作开展都很顺利。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贵州省湄潭县为例,该县在8月中旬宣布挂牌成立该省首批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此前全县16个试点村已先后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集体资产清查和股权设置与量化等前期工作。该县采取了“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经营性和资源性集体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按1人1股平均量化。未来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开发农村资源,盘活集体资产资金,以市场主体身份开展经营管理,而农民按规定,通过持有的股份获得分红。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试点工作的难点在于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其他几项权能该如何赋予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