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购买小区储藏室或者地下停车位是不是遇到长期办不下产权证的情况,如果你的储藏室和地下停车位办不下产权证,很不幸的告诉你,你可能被骗了
按照人防法规定,高层建筑必须建地下人防工程(储藏室和地下车位),但是人防工程产权国有不能买卖,开发商有权收益,但是只能对外租赁不能对外出售,但是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隐瞒地下人防工程的事实,欺诈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将不具备产权的人防工程地下车位或者储藏室“出卖“,而人防部门多数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庆云县为例,庆云县新开发的 幸福人家住宅小区,开始违规将地下人防工程车位对外销售,现在针对部分闹事的将合同改为租赁,但是总价格和购买相差无几,我国合同法保护的租赁合同最长时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只保护20年,20年后开发商耍无赖收回车位再次对外租赁,业主那时候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打官司都赢不了,大家有买地下车位或者储藏室长期办不下产权证的最好去人防办咨询一下自己的车位或者储藏室是不是人防工程部分
庆云县幸福人家自称具有特殊背景 它们的骗法佷典型加之庆云县人防办和它们情投意合如胶似漆 这种骗局一直难以揭露【图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