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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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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办、各高中、各中专(中职)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名工作流程,加强报名工作管理,现将2017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21日9:00开始,截止到2016年12月9日18:00结束,其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报名截止到11月27日18:00,普通类往届生和社会其他考生的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进行。
  提前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称体育单招)、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
  三、报名站设置
  (一)报名站设置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招办负责。
  (二)各报名站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编排,不得重号。
  (三)各报名站要做好考生报名序号的编排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省招办下发的信息标准编排,报名序号共12位,前两位为郑州市代码01;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五、六位为报名站代码(艺术类为90,体育男生为94,体育女生为95);第七位为1;第八位:1为文科综合,5为理科综合;后四位是顺序号。各报名站分文、理从0001编起,一人一号,不得重号。
  (四)设置报名站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只能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报名。
  四、报名手续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考生照片、指纹、身份证信息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现场采集。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本(簿)和身份证,在就读学校报名。其中外省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须具备我省户籍异地就读考生所要求的报名手续外,考生还须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及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要严格实行高考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硬挂钩”的办法,通过身份证号实现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普通高中学籍信息的对接,保证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的一致性。应届高中生的“毕业学校”直接使用学籍信息中的数据,考生不可修改。
  (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二者不能兼报,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考生,必须取消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凭学历证明、户口本(簿)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本(簿)、最终学历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表内有关内容,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交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招办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河南省普通高招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县(市、区)招办留存,另一份上交市招办。同等学力身份认定,原则上为初中毕业满三年、小学毕业满六年,特殊情况由市招办和县(市、区)招办会同认定。
  (五)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户籍在我市,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这类考生的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类别为其他)。
  (六)台湾省籍考生凭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关的户口簿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办报名。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凭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能报考),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八)报考香港、澳门高校的考生,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
  五、艺术类专业报名
  (一)全省艺术类省统考共分: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体育舞蹈类和表演类(原影视表演类、服装模特类和空乘类合并为表演类)七大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其中一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之间不得相互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
  (二)音乐类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选报音乐专业统考主科。音乐专业统考主科分为声乐、器乐、舞蹈。考生的音乐主考科目只能选择一科,不可多选。统考主科为器乐的考生还要填写所考器乐名称。主科名称和器乐名称代码见《信息标准》。
  (三)凡未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所有艺术类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专业统考不合格的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四)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校考)违规、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育类专业报名
  (一)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应填写体育专项项目一栏,且只能选报一项。体育专项名称及代码以省招办下发的《信息标准》中的体育专项名称和代码为准。《信息标准》中没有涵盖的专项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项选定后不得变更。
  (二)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考试项目为:
  1.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
  2.专项技术: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
  (三) 专业考试安排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市招办介绍信、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准考证》在考试现场领取。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违规、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七、西藏班考生、西藏插班生及新疆班考生报名
  省实验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一中、郑州四中四所高中的西藏插班生和西藏班学生统一到惠济区招办履行报名手续,县(市、区)代码为08,名称为西藏班。郑州七中和郑州十一中的新疆班学生统一到金水区招办履行报名手续,县(市、区)代码为09,名称为新疆班。
  八、特殊形式招生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均按普通高考文、理科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二)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除按普通高考文、理科的统一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外,还须参加高校及我省依据当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要求而组织的资格审核工作。我省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凭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身份证、户口簿按普通高考的统一要求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考需参加普通高考,并在我省评卷的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含创新试点班)、东南大学少年班报名点代码为“99”,报考不需参加普通高考的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报名点代码为“98”。
  (四)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除按照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和对口招生报名的有关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院校志愿,并参加院校的单招考试。凡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五)报考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驻马店财经学校等中专应届毕业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6”(职教师资),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报名点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编排。
  (六)报考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他残疾)。盲聋哑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8”(高职班),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报名点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编排。
  (七)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须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各县(市、区)招办审查的考生相关报名材料不含等级运动员的有关材料。体育单招考试类型代码统一为:“7”(运动训练民族体育),考试科类代码统一为:“9”(单独考试)。报名点代码由县(市、区)招办编排。考生在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后,还须依据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系统中进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考务费。
  (八)报考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考生提前单独招生和体育单招考生,如同时兼报普通高考,须按单独招生和普通高考统一招生的要求分别进行报名,不得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号办理提前单独招生的录取备案手续。
  所有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九、考生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
  (一)各报名站要按照省招办下达的统一信息标准和信息采集程序,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改善软、硬件工作环境,保证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条件。
  (二)各县(市、区)招办根据各报名点上报人数,收取考试各项费用并网上支付后编制报名序号,获取登录密码。统一打印的报名序号和登录密码应注明“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各报名站要坚决杜绝将考生报名序号文、理分发错误的现象。
  (三)各县(市、区)招办应根据本地考生人数,结合设备情况合理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上网填报时间段,既要组织考生按时完成填报,又要避免考生集中填报对网络产生过大压力。网报期间,各报名站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报名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填报。
  (四)考生照片和身份证图像信息的采集必须统一使用省招办下发的采集软件。考生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通过数码照相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扫描等方式采集,照片应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考生照相一律脱帽摘镜,整理头发(发不遮眉、不盖耳)。
  (五)考生指纹信息采集。考生指纹信息采集与身份证、照片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捆绑”校验,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六)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规范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中,必须真实填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今年信息采集中新增采集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职业信息,职业分类采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准,共为75类。考生及家长户籍地信息采用国家统计局最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域乡划分代码》,代码中含有城乡区分信息,户籍地代码标识为非中心城区的,作为农村区域。户籍地代码不属于农村区域而考生类别填写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的,报名系统将提出警告信息。因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填写差错造成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资格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评语采集。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评语由所在学校录入,社会考生评语由县(市、区)招办根据考生工作单位、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鉴定录入。
  (八)考生照顾信息采集。考生照顾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县(市、区)招办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交市招办。考生身份证民族标识为“少数民族”的考生,将直接按照“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列入照顾对象,不再需要考生另行网上申报,其余照顾对象仍需网上申报。考生照顾信息网上申请时间及具体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九)考生信息确认。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核对,考生应对其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姓名、民族、监护人、考生类别、毕业类别等信息涉及考生的身份认定和报考资格的确认,在提醒考生认真核对的基础上,要组织专人对考生有关证件逐一进行核对。考生评语由考生毕业学校或单位进行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出现错误要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并再次进行上述核对工作,直到所有内容准确无误。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考生本人、报名点负责人和考生所在单位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一份作为档案材料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袋,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装订成册由县(市、区)招办妥为保管。
  (十)各县(市、区)招办根据需要及时为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军检等考生提供所需照片。
  (十一)参加过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再重新采集信息。
  十、信息公示
  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办要分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性别、照片、民族、应往届类别等基本信息的班级考生基本情况表,由班主任和语文、数学、外语任课教师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张贴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在县(市、区)招办报名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公示信息,由县(市、区)招办负责,在辖区各中学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同时公布省、市、县(市、区)三级招办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省招办举报电话:68101503、68101523,市招办举报电话:67882003)。公示期间,举报电话要指定专人接听和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清,认真处理。
  公示期满后,各报名站对报考资格审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必须保证本报名站所有考生全部符合报考条件,无弄虚作假现象,并对所有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书面材料由校长和教务主任(或年级长)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交所在县(市、区)招办留存。
  十一、建立健全报名组织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名组织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招办和报名站(学校)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县(市、区)招办予以督查、复核;往届毕业生等社会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办主任、校长是报名组织、报名管理、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确认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要和县(市、区)招办签订责任书,学校报名负责人、年级长、班主任要和校长层层签订责任书。在报名工作中,对于弄虚作假和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致使高二学生、高校在校生等不符合条件报考及冒名顶替报考的,要严肃追究报名站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名站,县(市、区)招办应取消其下一年度的设站资格。
  (二)要把年龄在16岁以下的考生报考、高二学生报考、高校在校生报考、非学籍所在地考生报考、我市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考生报考、冒名顶替报考和重复报考作为防范重点。
  (三)要将考生的户口、毕业证、高中学业水平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作为审查重点。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和原始件一致),由县(市、区)招办留存备查。
  (四)对考生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依据户口簿、学籍表等进行比对;考生父母栏填写为其他监护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已身故的,应填写为已故,对无故缺项或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必须查清。
  (五)审查工作中对于发现的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档案等有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没有报到入学今年重新报名的,如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考生名单中,可以接收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打印的个人信息网页、确属未注册的,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纸介质档案,方可接受其报名。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还要与高校学籍部门集中进行核对,经查实确属高校在校生报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高校学籍。
  (七)对于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须核准事实。经查确系同一考生,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属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和与户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接受。对此类考生,要从严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八)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应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县(市、区)招办应严格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
  (九)对于年龄小于16岁的考生,除要求其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外,考生还需写明原因及各阶段学习经历,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对高二学生报考的,审查发现后要予以拒绝;报名后发现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取消考试成绩,下一年度也不准参加高考。
  十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招办、各高(完)中、各中专(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聘,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二是要根据普通高招网报工作的特点,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三是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报名工作流程,并将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张贴公布,为考生营造良好的报名条件及环境。四是要以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使考生对报名工作的各项事宜做到应知尽知。五是要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不完备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间等。
  (二)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强化集体管理。一要加强对考生信息采集全过程的监督,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二要规范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的使用,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任何人不得对外传播和使用。三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与教育。不得要求考生填写统一的密码验证信息和设置格式,防止考生群体信息的泄露;同时要加强对考生保密意识的教育,防止因密码泄露造成严重后果。
  (三)加强收费管理
  按照豫价费字〔2000〕145号文件和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需收取报名费15元/人,文化课考试费48元/人,信息采集费12元/人,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其中: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统一先按每个考生一个类别缴纳(100元/人),统一网上支付;如考生报考2个或以上类别,待考试类别信息汇总数后,需补缴的余款由县区招办代收后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交省招办。
  报考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考生,报名时只收取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不收取考务费。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时只收取报名费和信息采集费,考务费由考生按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另行支付。
  各县(市、区)招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各种收费标准应于报名时向考生公布。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新增考点申请
  需增加新考点的县(市、区),一定要按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全面进行考察,同时要注意检查英语听力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对新增考点要写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考点的详细情况,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市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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