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学校网站有了新规定:学生晨起管理考核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同时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办法
1、每周一至周五学生需于早6:20前起床,6:20—6:40为个人洗漱和整理内务时间,学生须在6:40前离开寝室。
2、周一至周五,各寝室在6:40—7:00之间要安排一名学生在寝室值日,待检查组检查完毕后需及时离开寝室。
3、在检查时间段内必须保持寝室门是敞开状态,以便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如在该时间段内寝室门未敞开的,按该寝室集体未按时起床处理。
4、每周一至周五,学生处值班人员带领检查组对各系学生晨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按时起床情况及按时离开寝室情况。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起床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要求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做为请假凭证,请假无假条的按未按时晨起处理。若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须事后半天内将补开的假条上交学生处。
6、学生处对每天检查的情况做好汇总记录,并定期将检查情况公布上网。
二、评分标准(每周每班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1、未按时起床者,减2分/人。
2、个人物品未整理或寝室卫生打扫不干净的,视具体情况减2-5分每个寝室。
3、在检查时间段内寝室门为关闭状态的减2分/人。
4、妨碍工作人员检查者减5分。
备注:检查组成员由院学生会成员及各系学生会成员组成,各系应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参加检查,对工作不认真的,学院将视情况予以调换直至取消其参与考核资格。
学生处
2008年10月8日
真的》??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同时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办法
1、每周一至周五学生需于早6:20前起床,6:20—6:40为个人洗漱和整理内务时间,学生须在6:40前离开寝室。
2、周一至周五,各寝室在6:40—7:00之间要安排一名学生在寝室值日,待检查组检查完毕后需及时离开寝室。
3、在检查时间段内必须保持寝室门是敞开状态,以便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如在该时间段内寝室门未敞开的,按该寝室集体未按时起床处理。
4、每周一至周五,学生处值班人员带领检查组对各系学生晨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按时起床情况及按时离开寝室情况。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起床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要求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做为请假凭证,请假无假条的按未按时晨起处理。若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须事后半天内将补开的假条上交学生处。
6、学生处对每天检查的情况做好汇总记录,并定期将检查情况公布上网。
二、评分标准(每周每班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1、未按时起床者,减2分/人。
2、个人物品未整理或寝室卫生打扫不干净的,视具体情况减2-5分每个寝室。
3、在检查时间段内寝室门为关闭状态的减2分/人。
4、妨碍工作人员检查者减5分。
备注:检查组成员由院学生会成员及各系学生会成员组成,各系应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参加检查,对工作不认真的,学院将视情况予以调换直至取消其参与考核资格。
学生处
2008年10月8日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