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利润平均化规律”的作用下,一般生产过程所产生的财富增长量(即财富)与所投入的要素价格总量(包括劳动的价格和资本的价格之和)成正比。这就必然地形成一个自然的剩余分配规律:一般生产过程所产生的财富增量(即财富)将会要根据各主体所投入的劳动价格或资本价格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也就是说,谁拥有并且投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越多,谁就会分配到更多的财富。根据“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任何财富增量都由劳动者创造,都来源于“活”的劳动价格,由于生产资料中所内涵的劳动价格是一种“死”的劳动价格,并没有对财富的增量产生贡献,生产资料的投入者并没有付出劳动,却得到了财富。
下面是本人观点:生产要素中的生产资料也是在其产生的过程中扮演着财富的角色。(既生产资料是由劳动创造)在新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所有者投入的生产资料是另一种形式劳动(创造生产资料的劳动)投入,所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理应分配到财富。
下面是本人观点:生产要素中的生产资料也是在其产生的过程中扮演着财富的角色。(既生产资料是由劳动创造)在新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所有者投入的生产资料是另一种形式劳动(创造生产资料的劳动)投入,所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理应分配到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