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於要去看宋歐巴了,下午是紅毯,晚上的典禮也拿到票了,心情怎麼如此雀躍,如此高亢呢?早上醒來第一句話就是,耶,我要去金馬獎了,又可以近距離看到歐巴了。自從去年10月30日的台北見面會,那溫暖有力的握手,那略帶驚喜的眼光,烏黑靈動的眼睛,一年不見,相信歐巴還是氣壓全場的帥氣,溫潤如玉的優雅吧?這一年多來,認識了歐巴,成為了他的粉絲,為他快樂,也為他痛心,為他如此頻繁的動筆,點點滴滴紀錄的何止是這個貌如潘安,品如梅竹的人,難道不更是欣喜的發掘了我自己的內心,發現了另一個不曾有過的自我,愛上了這種狀態下的自己,沈津在這種美好想像和幸福感覺的我嗎?我喜歡這樣子的我。喜歡不停的旅遊,喜歡閱讀,看劇,想要超越渾渾噩噩,瑣瑣碎碎的日常,不就是想要這種新的境界,新的感受,新的悸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