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石家庄是华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范围内除建材,水泥,钢铁之外,各行各业可以说是齐备健全。最近,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治污行动以来,所有的建筑工地都停了,一切污染的工业企业都停了。甚至马路边打烧饼的炉子也贴上了封条。汽车实行限制单双号了。这一行动干脆利落,整治立竿见影,到目前为止,环境确实有所改观。但是,这样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行动,是不是要受到我们人大,政协几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其运用法律依据合法吗?这些都值得商榷。对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仅仅让企业买单合适吗?负担的起吗?在没有落实好社会保障的条件下,硬生生的直接踩刹车,它的负面效应和其他副作用尚未完全显现出来,对从事这些行业的群众的生活影响如何安排?他们的家人和孩子是需要他们的经济来负担的,而今,缩水了的经济收入,如何支撑他们的生活?这些都需要我们制定政策的人员来充分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的诉求,而不应该一刀切后,政府甩手不管,不问。相应维稳政策应该立刻落实,特别是临近年关,群众的生活应该有一个着落。同时,仅仅以雾霾为理由停止合法车辆上路是不是涉侵犯他人行动自由?财产的自由支配?对于私家车车主而言,短期限号也就罢了。作为车辆中长期限号的政策,应该对他们的损失我们政策应该给他们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不能单纯的让老百姓为治理雾霾买单。政府也该做出让步。大家共同为我们的治污付出牺牲才是根本。